雪熊即便是四足觸底,也有13英尺的高度,直立起來後,更是有16英尺。
此時趴在地上,也有一人高,鼻腔呼吸間,白色的氣流能吹動人。
拉格納拍了拍雪熊的厚實的肌肉,手上拿了塊細羊毛面巾,擦拭著雪熊身上的血跡——那是盜匪的血。
蓋爾斯爵士恭敬地立在拉格納身邊,腋下夾著頭盔,渾身的血還沒擦拭,道:
「老爺,這群盜匪來歷已經查清楚了。」
拉格納奮力地擦拭著一塊較大的血跡,那血跡在白色的皮毛上非常顯眼。
一擦,血色淡了,卻暈染得更廣了,他只好更加用力地擦,抽空說道:「嗯,你繼續說。」
蓋爾斯爵士回答道:「這群盜匪是從狼林來的,他們有來自農田的農夫,也有殺人獲罪的罪犯,被押送往長城的途中逃走的。」
「我們活捉了他們的首領,雷蒙德。」
「根據雷蒙德所說,隊伍的精銳力量都是那些罪犯,他們通常先讓農夫上前送死,再讓穿著皮甲的罪犯上前收割,這樣既能保證團伙力量不損失,也能不斷收穫金錢。」
拉格納不關心盜匪彼此之間的蠅營狗苟,將細羊毛面巾放入桶中搓洗乾淨,站起身繼續擦拭。
「他們為什麼從狼林裡離開?」
就拉格納所知,狼林一直是這些流浪盜匪們的庇護所,只要往裡一藏,就算是深林堡裡最熟知地形的獵人,都有機率找不到他們的蹤跡。
更別說,那些商隊僱傭的騎士,或者前來追殺的貴族。
所以,一般情況下,盜匪若是在狼林裡建立了據點。站穩腳跟,是絕對不會放棄狼林,到外面這寬闊地界找死的。
不少恨這些盜匪恨得牙癢癢的北境貴族們,都喜歡追獵這些盜匪,以殺戮他們為榮耀。
「雷蒙德說,狼林裡出現了一批更加強大。像是接受過軍事化訓練的『盜匪』。」
拉格納的手頓了頓,眼睛微眯。
趴在地上的雪熊也睜開了碩大的眼睛,琥珀金瞳裡閃過一絲冰冷的殺意。
蓋爾斯爵士的目光停留在雪熊身上,他曾請教過埃爾文學士,關於這頭巨熊與老爺之間的事情。
埃爾文學士從翻閱的典籍裡找到,很多莫爾蒙家族的祖先都有這項神奇的能力。
莫爾蒙家族的女人均為易形者,她們化作黑熊,走入林間尋找伴侶,北境人人皆知。
莫爾蒙家族的男人亦為易形者,他們手持長矛,用柔軟馴鹿皮和鯨骨製作的鞍座,操縱熊島公熊參與戰鬥。
莫爾蒙家族的先祖曾前往長城以北,遭遇一頭巨碩雪熊,先祖不舉長矛,先民易形者血脈在他骨血裡沸騰,他以古北境舊神禱語與巨獸對話。族人砍下柔韌馴鹿皮,以鯨骨搭出簡易鞍座,將其捆牢在雪熊寬厚的脊背上。
隨後,先祖跨坐熊背,參與野人戰爭,直到戰事平息後,先祖與雪熊在長城腳下停留半冬,待冰湖融化,先祖在雪熊的目送下登船迴歸熊島。
自此,北境便有歌謠:熊島之主,白熊為騎,踏碎長夜冰霜。
回過神來的蓋爾斯爵士移開自己的眼神,肯定了拉格納的想法。
「是的,老爺。按照時間來算,應該是從熊島戰役中逃離的鐵種。沒想到,他們沒有離開狼林,反而在裡面紮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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