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曼是個賴床的老手,哪怕是這一天早上,也到了九點多起來。
按照臨市那邊的規矩,除夕的早上吃掛麵,再做一鍋滷子。
姜曼起來的時候姜衛國己經做好了手擀麵,滷子是用白菜和肉絲雞蛋做的,香氣撲鼻。
吃上熟悉的飯菜,姜曼說,“有爸爸的孩子是個寶啊。”
沈驚蟄瞥她一眼,“前幾天我給做飯的時候你都沒表示一下。”
說著就要回屋找小本本。
姜曼無語了,“你夠了昂,做飯你還記賬。”
其他人面面相覷,沒明白這倆人到底搞什麼鬼。
大過年的要忙碌的事兒很多,早飯過後就要準備寫春聯貼春聯了。
姜衛國搓搓手,“這個我會啊。”
於麗娟驚奇道,“親家還會寫春聯?”
“會,二十年過來,除了生孩子我不會,就沒有我不會的活了。”
姜衛國埋怨的看向姜曼,“這臭孩子毛病可多了,我寫的不好看了都不樂意。”
姜曼:“我不是我沒有。”
她是真不知道啊。
“驚蟄也會寫,你們倆一塊搞吧。”
姜曼驚訝看向沈驚蟄,“喲,你還會寫毛筆字兒呢?”
沈驚蟄勾了勾唇,瞥一眼於麗娟,“有些爹是什麼都給閨女幹好了,不需要閨女幹一點兒。有些娘是啥也不會,什麼事兒都推給兒子。”
於麗娟尷尬的笑,“誰讓你從小就聰明呢,當然,要不是我把你生的這麼優秀,你也娶不到姜曼這麼好的媳婦兒不是,如果不是我把你訓練的這麼好,人家姜曼也看不上你,所以你還得感謝我。”
對她的理論沈驚蟄只想撇嘴,但有句話說的也不假,但凡他沒那麼多優點,姜曼也不能看上他。
姜曼卻聽著不對勁兒,“這怎麼就跟說我似的,我也啥都不會啊。”
“你不會沒關係,我會,兩口子有一個會的就行了。”沈驚蟄連忙去忙活了。
沈驚蟄得毛筆字寫的沒姜衛國好看,而且倆人寫毛筆字兒時候的氣質也截然不同。
別看姜衛國沒上過學,但跟著陳紅雲之後開始學習認字寫字兒,毛筆字又經過小二十年的訓練,寫的很不錯了。他穿著一件雞心領毛衣,下面穿著黑褲子,往那兒寫毛筆字的時候就有一種文化人的氣質。
沈驚蟄就不同了,個頭更高,人又壯,站在那兒捏著毛筆顯得毛筆都更嬌小了。擰眉嚴肅寫毛筆字兒的時候有點兒苦大仇深。
“算了,我來寫吧。”
姜衛國寫毛筆字兒,姜曼就在那兒幫忙扯著紅紙,在原身的印象裡,每年他們都是這樣。
而沈驚蟄則跟於麗娟去收拾年夜飯的飯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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