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弟弟一起去上學,紅領巾丟了一條。
弟弟毫不在意,我媽卻把我脖子上的紅領巾摘下來,繫到他的身上。
我不樂意,我媽就說:“媽給你買了一條新裙子,你穿裙子去上學,好看!”
“可是不繫紅領巾,不穿校服,老師會罵。”
“他罵你媽就去學校罵他!”
那天我穿著裙子去學校,被老師抓到全校通報。
我媽真的像她說的一樣,去學校撒潑打滾。
可最後換來的卻是我讀小學期間,被整整孤立了六年。
人人看見我都說:“她不穿校服,不遵守規則,還叫她媽來學校撒潑。真丟人!”
弟弟呢?
他成了三好學生,被老師所喜歡,人人誇讚。
這就是他們對我的愛嗎?
不,這不是。
他們只是想讓我沒出息,沒面子,只能依賴著他們。
現在想來,一切早有預告。
他們更好的將我困住。
永遠留在他們身邊,為他們養老。
我低頭看著自己滿手的鮮血與碎片,將它們扔在了地上。
我爸媽鬆了口氣,臉上的譏諷還沒擺出來,我突然開口問他們:
“爸,媽,你真的愛我嗎?”
我媽愣了一下:“我當然愛你啊,不然我養著你幹什麼?”
我爸擺手說:“行了,說這些做什麼,以後別再鬧了,聽話點。”
我最後看了他們一眼,轉身進了房間。
我坐在床上,沾滿鮮血的手劃開了手機上的減肥訓練營的報名連結。
我用自己最後的積蓄點選了報名。
當看著螢幕上面顯示的報名成功四個字,我不禁淚如雨下。
他們不愛我,但我要愛我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