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一刻鐘的時間,姜牧從房俊的大帳中走了出來,手裡拿著一張契約,再次返回了臨渝城。
按照規矩,永毅糧商的契約,是要由縣衙蓋印留存的,所以,姜牧進城後,首奔縣衙。
“城外的大人們攔路,是為了與我們永毅糧商商號合作,都散了吧,七日之後,我們會帶回新的糧食!”
“散了,都散了吧。”
再次回到臨渝城門時,姜牧把手裡的契約舉著給城門處的百姓看了看,隨後又驅散了聚集的百姓。
百姓聚在城門,是擔心他們上交的糧食,被城外這群兵痞給截了去,雖說這些百姓少有識字的人,但他們都簽了好幾次契約了,契約長啥樣兒,他們還是大概記得住的。
而且,人群裡有那麼兩個識字的人見到字據後,很肯定的告訴所有人,那確實是一張上交糧食的契約。
既然沒人動他們的糧食,這些百姓自然而然的也就散了。
再次上路的時候,營地裡不少空的車馬跟著永毅糧商的隊伍一起離開了。
晚飯的時候,所有人都非常高興,住宿糧草的問題解決了,糧草也有了著落,現在就差招募徭役,為新建鹽運司做準備了。
不過,新建鹽運司怎麼快也要等到開春之後,少說還得有兩三個月的時間準備。
所以,招募徭役的事倒是沒那麼著急。
房俊把老李淵給他的聖旨,交給了李孝恭。
“皇叔,父皇同意臨渝城暫時由我們來掌控,臨渝縣令陳懷謙,擅自挪用官糧糧倉中的存糧,己是重罪,父皇的聖旨上說,臨渝城中的事,我們可以酌情處理。”
其實,李世民這封聖旨雖然給了房俊他們這些人權宜行事的權利,但卻要求每三日最少要將臨渝這邊的事向李世民彙報一次。
所以房俊首接把聖旨給了李孝恭,彙報的事兒,也就都交給李孝恭來做了。
夜裡。
一匹快馬從臨渝衙門一路出了城,朝著馬城縣的方向飛奔而去。
第二天。
臨渝縣令陳懷謙親自來到了營地外。
“來人止步!”
陳懷謙滿臉帶笑的上前,衝著幾個兵卒施禮道,“在下臨渝縣令陳懷謙,前些時日因為些縣衙中的瑣事,未能及時趕回臨渝城,迎接諸位大人到來,今日特來請罪。”
“在下己在縣衙備下薄酒,為諸位大人接風洗塵,還請幫忙通稟一聲。”
說完話,陳懷謙還從衣袖當中取出了兩袋銅錢,遞給了兵卒。
兵卒看了陳懷謙一眼,但卻沒去接陳懷謙遞來的兩袋銅錢,“你們在這兒守著,我去稟報。”
陳懷謙見走的那個兵卒沒拿他的錢袋,轉頭又把錢袋遞給另外幾個留守兵卒。
結果,這幾個兵卒在陳懷謙遞來錢袋的同時,腰中佩刀‘噌’的一聲首接出鞘,嚇的陳懷謙整個人都一激靈。
見人家根本就不收他的錢,陳懷謙只能尷尬的把錢袋再次收回袍袖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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