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鍋,燒水,洗乾淨的紅薯往鍋裡一放。
也就是半個多時辰的功夫,鍋裡的紅薯就好了。
所有人都學著房俊,把紅薯掰開,撕掉皮,輕輕的嚐了一口。
“這。。。這就能吃了?“尉遲寶林也試著咬了一口。
綿密、甘甜、軟糯,不同於蜜餞的甜膩,也不似麥飯的粗糲,而是一種溫潤而醇厚的甘味,帶著些許糧食特有的質樸口感,卻又比任何糧食都要甜上數倍。
“好。。。好吃。。。“
“真甜!”
“嗯。。。再給我一個!”
所有人都吃的不亦樂乎,唯有老李淵,吃了兩口之後,看著手中的紅薯,怔怔的有些出神。
不是因為紅薯的味道有多驚豔,而是因為他知道,這個東西,能活多少人的命。
畝產西千多斤,口感甘甜軟糯。
種一畝紅薯,足以養活一戶農家整整一年。
若推廣天下。。。
老李淵深吸了一口氣,沒有再說話。
“沒了?“程處亮的聲音裡透著不甘。
所有人中,屬秦懷玉的吃相最斯文,其他人,那全都是土匪。
“行了,再給你們換種吃法。“
房俊掃了一眼這群意猶未盡的人,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灰,在院中空地上壘了個簡易的炭火堆。
紅薯被埋入炭火與熱灰之中,用餘燼慢慢煨烤。
“放這裡不能給燒壞了?“
眾人圍坐在炭火旁,特別是程處亮,一臉的期待。
院門口,一個人影緩緩走了進來。
眾人望去,皆是一愣。
進來的人是李恪。
走到房俊面前,李恪開口,“三個月。。。我多待了一天。“
房俊把手裡自己的紅薯遞給了李恪,“嚐嚐。”
李恪接過紅薯,連皮都沒剝,三五口就把大半個紅薯塞進了嘴裡。
這事兒還得從三個多月前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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