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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定在一週後,地點是京市最豪華的七星級酒店。
這一週裡,賀芸幾乎每天都陪在秦明遠身邊。陪他試西裝,陪他挑房子,陪他選婚禮當天的跑車車隊。
媒體拍到的畫面裡,兩個人形影不離,恩愛有加,是人人豔羨的金童玉女。
秦明遠對這樣的賀芸很滿意。
他覺得這才是賀芸該有的樣子——聽話,順從,以他為中心。之前為了蘇城跟他鬧成那樣,不過是一時糊塗。
“阿芸,你看這件好看嗎?”秦明遠穿著一件高定西服從試衣間走出來,對著她轉了一圈。
賀芸坐在沙發上,目光落在他身上,卻像是在看另一個人。
她想起來,蘇城這輩子從沒穿過婚紗。
他們領假結婚證那天,蘇城高興得像個孩子,他拿出攢了很久的工資買了一件西裝外套,問她好不好看。她當時在打電話,頭都沒抬,只說了一句“還行”。
而那件外套她也沒有機會再看,因為被秦明遠當眾剪碎了。
“好看。”賀芸開口,聲音平穩。
秦明遠對著鏡子又轉了一圈,忽然想起什麼似的,從包裡掏出一枚細細的銀戒指,遞到賀芸面前。
賀芸的目光在觸及那枚戒指時驟然收縮。
那是蘇城的戒指。
“這戒指我在蘇城的手指上摘下來的。”秦明遠把戒指放在掌心端詳,語氣漫不經心,“他死的時候還戴在手上,手指都變形了,是我讓人掰開才取下來的。我看做工粗糙,本想著丟掉算了,但後來想想,還是留著吧。”
他抬頭看賀芸,眼裡帶著笑意,“畢竟是你的東西,對不對?”
賀芸的指節一寸寸收緊,指甲嵌進掌心,刺痛感讓她保持著最後的理智。她聽見自己用平靜的聲音問,“留著做什麼?”
秦明遠沒說話,把戒指隨手丟進賀芸包裡,“留著提醒你啊。提醒你那個陪你吃苦的男人已經死了,提醒你,你現在擁有的一切都是秦家給的,提醒你——”
他走到賀芸面前,伸手理了理她的頭髮,眼神里帶著明晃晃的佔有慾,“你這輩子都是我的人。”
賀芸低頭看她。
這張臉帥氣精緻,可她卻覺得面目可憎。
她想起蘇城最後那通電話裡的哭聲,想起行車記錄儀裡他被拖拽在碎石路上的慘叫,想起他血肉模糊的手指死死護著身體的樣子。
“我知道。”賀芸說。
秦明遠滿意地笑了,輕輕在她臉上落下一個吻,“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