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魔》第十章 少年縣令(1)

作者:刀一耕·7天前

剛到縣衙大門,正在大門一側籤事房門口坐著的蕭放與陸甲兩人,遠遠地看見了,當即便徑直迎了上來。

「俺們便說,林郎必來!」

既然來都來了,什麼心虛不心虛的,且丟一邊,林章大大方方地道:「蕭兄召喚,自然要來!」

於是蕭放大喜,彼此見禮過,他便一把抓住林章的手臂,靠近了,低聲道:「卻有些麻煩,我與阿陸二人,心中皆有些畏懼,思來想去,想要借郎君手中一柄劍,壯壯膽氣!」

也不進門,就在衙門門口,此刻街上幾乎沒有什麼行人,那蕭放便把事情說了,林章很快就搞清楚了到底是怎麼回事。

之前城外某裡,報有人暴斃,一看便是精怪所為,城外是縣裡馬軍的巡狩範圍,自有本縣馬軍都頭閻湯帶人去料理,結果尋找多日正無所獲,卻忽然遭到妖怪偷襲,死傷兩人,那馬軍都頭閻湯大怒,結果一戰之下,卻險些被精怪的法術給殺掉,於是馬軍狼狽奔逃回城。

郡中聽聞此事,遣書嚴厲申斥了定陶縣。

於是縣令也是羞怒,喝令馬軍無論如何,三日內必須想辦法除掉那精怪!閻湯無奈,只好帶傷出城,結果那精怪前番大勝之下得了意,竟再度出手,殺死馬軍四人,傷數人,都頭閻湯差一點就要回不來!

那精怪眼見兩番大勝,一時間也是很有些得意忘形,甚至還特意放了閻湯等人回來,要他們帶話給縣中。並郡中,已經要劃地稱王了,要求郡縣等人,不得再進入它的地盤。

縣令無奈,又不敢上報求援,怕遭二次申斥,只好便把差事交到了蕭放手裡,要求縣軍馬步協作,一起出城,除掉這膽大妄為的精怪。

剛開始能聽懂,但後面的事情,林章就越聽越覺得奇怪。

「縣祝呢?縣祝不曾出手麼?到了這等狀況,便縣令也該親自出城壓陣了吧?」

林章雖是穿越者,但一來原主留下的記憶裡,關於這大周王朝的各地治官們,都會親自下場擒殺妖怪的例子,比比皆是。

二來他前段時間著意地打聽修行的事情,也聽到了一個說法,據說是大周王朝在選人任官的時候,有個不成文的規矩,為了能夠守土。安民。除妖,出任一縣主官者,大縣名為縣令,小縣名為縣長,必須要築基期的強者,而一郡之守,要應對的敵人就更多。道行更高,因此甚至要求非金丹強者不可為。

一郡之太守,搞不好是有可能要跟蛟龍對著幹的,沒有金丹期哪行?即便是一縣之令,也動不動要親自出馬,應付縣裡的各種情況,沒有個築基期的修為,也大機率是鎮不住場子的。

蕭放。陸甲二人,此時聞言卻皆是面露無奈。

到底還是蕭放主動開口,說:「縣令有些年幼,縣祝又……又過於年長,都實在是……不便出動啊!」

林章懵了一下。

年幼什麼意思?你告訴我一個縣令很年幼?

這時倒是陸甲搶了話,主動交底,「本縣縣令,乃是出身彭城張氏,其曾祖,前幾年才剛剛過世,曾在朝任太僕。太常。龍圖閣學士等職,二品門第,只是他這一支略略孤單,其人少而孤,父祖不存。不過俺們卻也不知,他為何才剛十三歲就出來做官。」

「今年……十四歲。」

「本縣縣祝卻又反過來,他本汝南周氏出身,卻是個偏支遠脈,想也知道,傳承應是不多了。但他應是說動了周氏為他出面,自己又跑去京中,據說花了數萬貫,從那宮中宦官手裡,買了此官!」

「他今年……七十有二!」

林章聽得腦子有點懵懵的。

旁邊蕭放卻是不由得深深嘆了口氣,隨後卻又擺手,「無論如何,這樁差使卻是落到俺們兄弟頭上了,去也要去,不去,也要去!若捉不得妖怪時,便在城外討了條性命回來,卻也要吃縣令的板子!」

說話間,又握住林章的胳膊,「幸賴林郎在此!」

而林郎……此時正在陷入持續的懵逼中。

這什麼意思?也就是說,按照大周朝的規矩,一個縣裡本該最能打的縣令,和同樣也該實力極強。主管清理對戰山澤精怪的縣祝,其實都是廢物唄?一個小,一個老,但說到底,肯定就是實力不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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