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姝諷刺一笑,“別告訴我,霍總還有自虐傾向,我跟你笑臉相迎你不喜歡,反倒是喜歡我發瘋摔東西給你臉色看!”
不會有人喜歡死纏爛打的潑婦,跟程煜那幾年,她就挺潑婦的。所以後來程煜誇她那一句,‘她比之前懂事了’,才讓她明白,原來她愛的是那麼面目可憎。
她的感情在別人眼裡,不過是一場難堪的撒潑。
所以此刻聽到霍翊之的話,她語調嘲諷,好似霍翊之說了什麼蠢話一樣。
然而讓她意外的是,霍翊之沒有一絲絲猶豫就點了頭。
“是,我的確更喜歡後者。”
“不過不是因為我喜歡自虐,而是那樣的你,才是真的。”
黎姝面色微凝。
這是第一次有人讀懂她的心,讀懂她那強硬皮囊下的情緒。
婚禮上她知道霍翊之才是推她那一把的兇手,她恨他怨他,是因為她還懷有對他的感情。
她無法接受,也不能接受。
她發瘋作鬧,砸了他的家,把他罵的狗血噴頭。
而現在,她對他和顏悅色,百般嫵媚,是因為她已經不把他放在心上了。
她對他,無關情愛,只剩下了利用。
既然是利用物件,自然不會牽動她的喜怒哀樂。
有人希望她懂事,有人卻希望她永遠都不會懂事。
黎姝面對此刻的霍翊之,沉寂許久的心“突突”跳了兩下,像是迴光返照,又像是死灰復燃。
好半天她才找回自己的聲音,她背過身去,彷彿這樣就能躲避開他那細密的注視。
“你只是說說而已,要是我一輩子都這樣撒潑,你沒兩年就膩了。”
背後,男人的嗓音柔和,越過她防備的肩,送到她的耳邊。
“我的耐心很好,兩年有些短了,不如你先鬧個五年試試?”
霍翊之總是這樣遊刃有餘,彷彿所有的問題在他這裡都不是問題。
正是因為這樣,即便他說他喜歡她,她也感受不到太多。
在她看來,愛一個人是無法自控的,是無法維持體面的,一定要聲嘶力竭,竭盡全力才算愛。
比起霍翊之,蔣天梟更像是一個有血有肉的活人。
可此刻,他為她放棄了多年心血,不計後果,不計得失。
這讓黎姝那冰封的外殼,透出了一絲絲的縫隙。
她固執的不願意回頭,“五年,我憑什麼要在我最青春的年紀陪你耗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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