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再這麼被動挨打了。
我拿起手機,撥了上面的號碼。
電話響了兩聲就接了,一個男聲,低沉,帶著點公事公辦的疏離:“宋昭,哪位?”
“您好,我是唐果的同事,沈硯。唐果給了我您的名片,說您做債務糾紛這塊,我想諮詢一些問題。”
“唐果?”他頓了頓,“哦,那丫頭。什麼事,你說。”
我深吸一口氣,把事情經過說了一遍。
沒添油加醋,沒賣慘,只是陳述事實。
沈棠偽造我的簽名辦了貸款,催收公司拿這份偽造的擔保函威脅我,要求我還款五萬,否則就要鬧到我公司。
宋昭聽完,沉默了幾秒。
“擔保函你見過嗎?”
“沒有,他們只給我看了一眼,沒讓我細看。”
“那你怎麼確定簽名是偽造的?”
“因為我沒有簽過任何擔保協議,我妹拿不到我的簽名原件,肯定是複製貼上或者描摹的。”
“嗯。”
宋昭的語氣稍微認真了些,“這種案子我做過不少。首先,偽造簽名辦的貸款,法律上不構成擔保關係,你不用承擔任何還款責任。其次,催收公司的行為已經涉嫌違法,恐嚇、威脅、散佈他人隱私,這些都可以追究。”
我心裡稍微安定了些,但沒完全放鬆:“可他們沒有實質性的暴力行為,就是嘴上威脅。”
“嘴上威脅也是威脅,如果他們真的到你公司貼催債函,那就更好了,直接報警,尋釁滋事,拘留都是輕的。”
“真的?”
“不過——”宋昭話鋒一轉,“你得先把證據拿到手。”
“什麼證據?”
“擔保函的原件,或者清晰的影印件。只要能證明簽名是偽造的,這個案子我就有把握幫你打贏。”
掛了電話,我攥著手機坐在工位上,腦子裡飛速轉著。
擔保函的原件。
這東西在催收公司手裡,他們不可能主動給我。
但沈棠手裡肯定有一份。
貸款是她辦的,擔保函是她偽造的,她手裡一定有原件或者影印件。
我得從她那裡拿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