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晚是你閨蜜!我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才照顧她的!她是——”
我扯扯嘴角。
“她是你高一那年主動讓我帶她玩的。”
“你說她漂亮,被孤立很可憐,讓我帶她進圈子。”
“你忘了?”
陳聲的嘴又張不開了。
他大概真的忘了,或者他從來就不覺得這些事需要記住。
“陳聲,從小到大,你在我這兒撈了多少好處,你自己算過嗎?”
“我......”
“五歲我攢了三個月的壓歲錢,你說幫我保管。”
“結果轉身買了限量高達模型。玩了半個月玩膩了,扔在我家門口。”
“八歲你說你作業不會寫,我幫你寫了整整一暑假數學卷子。”
“初中你跟人打架要賠醫藥費,不敢跟你爸媽說,跑來找我。”
“我從零花錢裡擠了兩千塊給你。”
我盯著他的眼睛,一字一頓。
“高一你跟宋晚逃課去網咖被班主任抓,是我替你倆背的鍋。”
“我寫了三千字檢討在操場上念給全校聽。”
這些事我從前從來不提。
因為我覺得喜歡一個人就是要對他好。
可現在我只覺得那三年的喜歡像一張發黴的鈔票,連撿都嫌髒。
“餘週週,”
他忽然抓住我的肩膀,力氣大得我骨頭疼。
“結婚不都是這樣的嗎?”
“你是我女朋友,你幫我做點事怎麼了?”
“宋晚是咱倆共同的朋友,我多照顧她一點怎麼了?”
我冷笑:
“那你跟共同朋友去酒店開房,也是照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