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林杉篙
性別:男
職業:浮城郭監獄囚犯
編號:陸拾壹
立案罪名:故意殺人未遂
傷口鑑定:長約兩寸,略微傾斜刺入,貫穿傷,未傷及內臟。此外還有藥物中毒
罪犯評估:早有預謀,動機殺人,計劃縝密,行為疏忽。
疑似團伙作案,計劃教唆者心思縝密,計劃實施者粗心大意。
根據受害者證詞,犯罪實施者疑似不瞭解受害人境界。
受害者證詞另附件。
林松正在辦公室刻寫立案書,因為已經刻滿一個竹簡,所以證詞得換一個竹簡刻了。
與此同時。
審訊室內氣氛有點劍拔弩張。
林杉篙也意識到自已一個罪犯當著做父親的面關心他家小孩確實是有點容易讓人誤會。
“俺就是看到他聯想到了咱家崽。”
說到這林杉篙想到了什麼無言的沉默下來。
林樓看這神情不似作偽,又回憶一下他的卷宗。
當街毆打未及冠的孩童,致使一人重傷兩人輕傷,波及路人同學三人。
當場抓捕,人贓並獲,沒有公堂會審,直接扭送監獄。
“你為什麼傷人?還是連種境都沒有的孩童。”
林杉篙驚訝的望著林樓這是他被捕以來第一次被問為什麼傷人。
他是前天被捕的,當天安排進押送隊伍,昨晚就被刺殺。
難怪流程快的不像話,他們不是著急讓他伏法,而是著急讓他去死。
“俺家娃娃河裡淹死嘍,俺想找她同學問問情況,結果有人告訴俺。
她被一些人排擠欺負嘍,俺找那些人理論,可他們告訴俺,是他們推下去的又能怎樣。
說俺又沒有證據,俺氣不過,就揍過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