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過去,蹲在她面前,握住她的手。
右手無名指第二關節,那道疤,還在。
“是我。”
她看著我,眼淚掉下來了。
“你來看我了。”
“我來帶你回家。”
她低下頭,靠在我肩膀上,哭得很輕,像是怕被人聽見。
“我以為你再也找不到我了。”
我抱著她。
“我怎麼會找不到你。”
“你寫的信,我背下來了。”
“每句都在。”
那天晚上,我報了警。
方知雨被帶走了。
方知意回了傅家,回了孩子身邊。
她抱著孩子的時候,用的是右手。
我坐在她家客廳裡,看著她給孩子餵奶。
她抬頭看了我一眼,笑了。
“年年。”
“嗯?”
“謝謝你。”
我沒說話。
她低下頭,看著懷裡的孩子。
“那封信,最後一句寫的是——“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年年會找到我的。””
我看著她。
“你找到了。”
我笑了笑。
“嗯。我找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