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一分多鐘,頂蓋被我撬出一絲小縫,隨即整體鬆動開來。
捧起蓋子一看,裡邊是黑乎乎的碳化物。
按資料上的記載,陪鼎裡通常會裝熟制的穀物主食,估計沒準兒是小米飯之類的,這一規矩在今天也有體現,最起碼北方大部分地區是這樣,就是放棺材前邊的那碗“倒頭飯”。
總之甭管大米小米,指定不是什麼有毒物質,我就直接上手掏了。
兩千多年過去,裡邊的東西大部分固結成了乾乾地一坨,沒費什麼力氣就摳了下來,而後我定睛看去,呼吸頓時停滯!
牛逼!
真的有字!
是春秋晚期到戰國早期的“燕系大篆!”
相比於其他諸侯國,這個時期的燕國字型,還保留著一絲西周遺風,字型偏粗壯飽|滿,銘文佈局也相對規整。
能瞬間意識到這點,是因為我看見的第一個字兒就是“匽”!
也就是燕國的官方自稱!
這字我看了不說五百遍也得三百遍,什麼時期什麼特點,早都印到腦子裡了!
“呸呸!”
匽周圍還有字,但被殘留的碳化物擋住了,我想也沒想,直接吐了口唾沫,捲起袖子小心擦拭……
片刻後。
隨著一個個銘文露出全貌,我一邊擦,一邊嘗試著讀了出來:
“唯六月初吉,匽公命伯什麼……徵北地,攘胡有功,賜金百鎰,鑄鼎以揚休,用作朝夕食。
伯後邊那個字實在不認識,非常生僻,不過根據銘文規律推斷,一般不加姓氏的名字,極有可能會是宗室子弟,也就是說,這人很可能叫匽伯什麼什麼的。
嗯,或許也可以是姬伯什麼……
至於意思不難理解,大概就是六月的時候,燕國國君讓這個叫伯什麼的人去北邊幹仗,打贏了胡人有功勞,賞賜百金,做個鼎宣揚國君的美德,並給這個人吃飯用。
“一、二、三、四、五……”來來回回數了好幾遍,我心砰砰直跳。
整整三十一個銘文!
青銅器這東西,但凡超過五個字的銘文,多一個字就多三萬塊錢!
三十一減五等於二十四……額不是,等於二十六!
就是說即便不算這鼎,光銘文就值八十萬了!
更關鍵的是,這還是一件賜鼎!
牛逼啊!
說出來不怕大家笑話,當時我又一次萌生出一種想法,就是把這玩意藏起來,自己偷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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