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寫的小說,給我惹了不少麻煩呢》第47章 那我叫你雜魚咯。(2)

作者:煙花帶露濃·10小時前

水月螢低下頭,這才發現從剛才起自己就一直踩著他沒挪過窩。

“啊這......忘記收回來了。”她慌忙抬腳,語氣卻絲毫沒慫,“還說你不是我是不是把你踩爽了呀?”

“你可拉倒吧。”

......

時間繼續朝前走,觀光區的遊客換了一茬又一茬,直到圍欄邊緣再找不出半個空位。

兩人想到什麼聊什麼,聊累了就吹著風放空,靜靜等待著六月二十五日的太陽昇起來。

而在日出前的最後半小時,觀景臺迎來了一場別開生面的演出。

演出者是金陵本地的幾個大學生,有男有女,抱著吉他和音響,動作熟練地開始在中央空地搭出一個只有幾平米的小舞臺。

“這是在幹嘛?”

等水月螢注意到時,舞臺的四周已經圍成了圓形,就連原先趴在欄杆上的遊客都被吸走了不少。

“戶外演出。”林初陽的目光饒有興致地落在場地中央,“玄武湖傍晚也有,金陵的景區很流行這個。”

金陵是座浪漫的城市,包容性極強,它不只屬於按部就班的奮鬥者,更屬於不拘一格的勇敢者。

“哦——”水月螢來了興趣,往前湊的同時不忘拽上林初陽。

遊客圍得松,兩人沒費什麼勁就擠到了前排。

“他的吉他怎麼接了根線?”她好奇地指向了站在前排的吉他手。

“樂器線,連電吉他和音響用的,這樣吉他的聲音就能從音響裡出來。”林初陽耐心解釋道,“地上那些方形的配件是效果器,用來調音色的。”

“原來如此!”水月螢半知半解地點了點頭,“小林你怎麼懂這麼多?”

“呃...高中比較喜歡聽搖滾,就稍微瞭解了一點。”

“搖滾樂?”水月螢像是發現了新大陸,眼睛睜得溜圓,“你長得斯文,品味竟然這麼...狂熱?話說搖滾不是暴力分子玩的嘛?”

在她腦子裡,“搖滾”幾乎是和“抽菸喝酒玩女人”焊在一起的,家裡老一輩更是言之鑿鑿——“搖滾就是嗑嗨了的人發洩情緒用的,不然為什麼在舞臺上一直甩頭?”

林初陽再次被她逗笑。

他發現跟她在一起的時候,自己笑的頻率成倍增長——有時是被她一本正經的瞎掰逗笑,有時是被她那套天真又篤定的理論逗笑。

但更多時候,只是因為她在身邊就很開心。

“對啊——我們玩搖滾的都是恐怖分子,上回參加搖滾嘉年華,拎把西瓜刀見人就砍,旁邊人還以為我是搞輕音樂的。”林初陽一本正經地胡說八道。

“哈哈哈,這個梗有意思!”水月螢樂得直拍手,“還有嗎還有嗎?”

“有,還有一回踩著地上的電線,電得我直抽抽,旁邊人以為我進入狀態了,硬是跟我一塊抽。”

“噗嗤。”水月螢再次沒繃住,“深藏不露啊小林,這麼有梗?”

“必須的。”被誇的林初陽有些小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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