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前一天,男友在婚房上加上了初戀的名字》第3章 第二天上午(1)

作者:玉米八八·13小時前

第3章

第二天上午,我坐在辦公室裡處理報表,手機一直震個不停。

全是陳硯發來的訊息。

【之鈺,我昨天態度不好,我向你道歉。】

【我今天一早就來售樓部了,我已經準備撤銷徐瑤的網簽了,你別生氣了,把錢轉過來吧,開發商催得緊。】

【你接個電話好不好?兩百萬不是小數目,我爸媽昨晚一宿沒睡。】

我把手機反扣在桌面上,只覺得可笑。

陳硯大概以為,網籤就像在紙上寫錯了一個字,用橡皮擦掉就行了。

可他忘了,法律是不講感情的,更不講他那套自以為是的做戲。

這是後來那個實習銷售當做八卦講給我聽的。

陳硯一大早就去了售樓部,要求單方面撤銷徐瑤的名字。

銷售主管拿出規定,冷冰冰地告訴他:“陳先生,網籤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要撤銷或者變更買受人,必須徐瑤女士本人到場,攜帶身份證原件簽字同意,並在房管局系統裡走流程才可以。”

陳硯愣住了,趕緊給徐瑤打電話:“瑤瑤,你帶上身份證來一趟售樓部,把網籤撤了。之鈺那邊生氣了,我不撤她不肯交錢。”

電話那頭,徐瑤的聲音不再是昨天的嬌滴滴,而是透著一股令人發毛的平靜。

“陳硯,我今天身體不舒服,去不了。”

“只是籤個字,十分鐘的事!我派車去接你!”陳硯急了。

“陳硯,我是合法的共同買受人。這字,我不籤。”

半小時後,徐瑤確實來了。

但她不是一個人來的,她帶著她那對同樣難纏的父母,大搖大擺地走進了售樓部。

陳硯迎上去,壓著火氣哄她:“瑤瑤,你趕緊簽字,別鬧了,我父母的兩百萬定金還在裡面壓著呢!”

徐瑤的母親一把推開陳硯,扯著嗓子在大廳裡喊了起來:

“籤什麼字?這房子寫了我女兒的名字,那就是我女兒的!你陳硯昨天當著大家的面說要給我女兒建避風港,今天就想反悔?沒門!”

陳硯的臉色變得慘白,他死死盯著徐瑤:“你什麼意思?昨天不是說好只是為了發朋友圈做戲嗎?”

徐瑤冷笑一聲,把手機裡的網簽單照片亮出來。

“做戲?白紙黑字寫著我的名字。陳硯,現在是你未婚妻不肯出錢,導致你交不上首付。這屬於你單方面違約。”

她走近陳硯,壓低了聲音:

“我諮詢過律師了。如果你交不上尾款導致退房,開發商要扣違約金。但剩下的錢退回來,作為共同買受人,那兩百萬定金,我必須合法分走一半。”

“一百萬,少一分,這網籤我都不會撤。這房子你們也別想賣給別人!”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