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3
那時,我還是很有骨氣的,剛結婚不過七八年,聽見這話,我扯了鋪蓋要走。
行李搬了兩大箱子,我一邊收拾一邊擦汗,家裡沒有風扇,唯一一臺鑽石牌風扇給他放到他辦公室去了。
沒有人勸我。
我們住的房子是單位分的,街坊鄰里都是大學教授們的家眷,一個個有文化的大家小姐,全都倚著門,笑嘻嘻的看我收拾。
有人給宋傑報信,叫他別回來了,就讓我這樣賭氣走了也好。
既不用擔上一個拋棄髮妻的壞名聲,還能甩掉我這個院子裡出了名的潑婦,正好與謝蘇那個大美人雙宿雙飛。
那才是一對真正的金童玉女。
我全都聽見了。
我的眼淚流進嘴裡,鹹的發苦。
我往嘴裡塞了一塊快融的大白兔奶糖,扛起兩個箱子下樓。
我知道。我明白。我不耽誤他。
結果一下樓,就瞧著宋傑飛快的蹬著單車從巷子口衝來。
宋傑騎的滿頭大汗,見我提了箱子,三兩下從二八大槓上跳下來,腳踏車甩在一邊,他怒氣衝衝的看向我:“你要去哪?”
我張嘴說我要走,說我不讓他繼續當傻子。
他卻一把攥住我的手往回走,“你多年前不叫我聰明,現在卻叫我聰明?你把我們這幾年的婚姻當什麼?”
“還是說,你想存心叫我擔上拋棄髮妻的名聲,好叫人寫兩封舉報信把我舉報了?”
我不想。
於是,我到底沒走。
不過更多的原因,是我以為,他只是嘴硬心軟。
畢竟宋傑是最愛乾淨最有潔癖的人,平常更不愛運動,出了汗一天要換三件衣服。
但那天他緊緊抓著我的手,直到我們手心裡粘膩膩的,都始終不肯放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