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成獅子,撿個兄弟當老婆》第111章 我要留着他(1)

作者:晏鶴傾·14小時前

第111章 我要留著他

日子就這樣一天一天地過去了。

雷夫每天早上走那條豬路,每天都能帶回一頭紅河豬。有時候是最後一頭,有時候是第二頭,因為他發現第二頭偶爾也會掉隊。

他開始摸清了這群豬的習性。它們一共有七頭,一頭老公豬是領頭的,但老公豬走最前面,從不回頭。第二頭和第三頭是母豬,第四頭到第六頭是半大的豬,第七頭是一頭瘸了左前腿的小公豬,最慢,最容易被抓。

雷夫一開始只抓第七頭。抓了一週,第七頭沒了。他以為小公豬被其他動物抓了,結果第二天早上它又出現在隊伍最後面,只是左前腿瘸得更明顯了,走路的時候幾乎只用三條腿撐著,把受傷的那條腿提起來懸在空中。

“它的腿不是舊傷。”雷夫對芬恩說,“是我上週咬瘸的?”

芬恩看了看那頭豬。小公豬懸著左前腿,一跳一跳地跟在隊伍後面,像一隻三條腿的兔子。

“你上週咬的是它的脖子。”芬恩說,“脖子不連腿。”

“那它的腿怎麼了?”

“可能是踩到什麼坑裡了。或者被別的動物咬了。”

雷夫看著那頭小公豬,心裡湧起一種奇怪的感覺。

他是獅子,不同情獵物。但他覺得這頭豬命大。被他咬了一次沒死,瘸了一條腿還能跟上隊伍,每天蹦蹦跳跳地跟在後面

雷夫沒有抓它。他抓了第六頭。第六頭是半大的母豬,跑得不快但肉多,夠他們四頭獅子吃一頓還有剩。

小公豬在前面一跳一跳地跑了,耳朵上的白色流蘇在棕櫚樹後面閃了一下就沒了。

芬恩趴在石臺上,看著雷夫把第六頭豬拖回來。他沒有說話,但他的尾巴在石面上慢慢地、一下一下地拍著。

“說。”雷夫把豬扔在地上,喘著氣。

“你為什麼不抓那頭瘸的了?”芬恩問。

“它太瘦了,沒兩斤肉。”

“那頭母豬比它胖?”

“胖一倍。”

芬恩看著雷夫,看了一會兒。雷夫低頭撕豬,不看他。

“你是不是覺得它可憐?”芬恩的聲音輕輕的。

雷夫的爪子頓了一下。然後繼續撕。

“不是可憐。”雷夫說,“是它跑了兩次了。兩次從我嘴裡跑了。我要留著它,看它到底能跑幾次。”

芬恩趴在石臺邊緣看著雷夫撕豬。雷夫的撕法比以前更熟練了——從腹部中線劃開,先掏內臟,再從肋骨處撕肉,最後處理四肢。

這是他跟奧倫學的。奧倫說過,雨林裡的豬內臟比肉更值,因為雨林裡的豬吃樹根和蟲子,內臟裡儲存的礦物質比肉多。

雷夫把肝和心放在一邊,推到芬恩面前。芬恩沒有吃,他先用鼻子聞了聞,然後用舌頭舔了一下,然後才咬了一小塊。吃相很好,不像雷夫那樣狼吞虎嚥。

芬恩吃東西總是很慢,不是因為不餓,是因為他在吃東西的時候會想別的事情。雷夫以前不知道芬恩在想什麼,後來他觀察了很久,發現芬恩吃東西的時候在想的事情通常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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