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要還。”
“林老師不是說不用急嗎?”
“欠別人的東西要還。”
趙晴看了我一會兒,拿走手機,在最後一行加了一句話。
“別人願意幫你,不一定是在和你做生意。”
我盯著那行字看了很久。
七天後,驛站的入住期限到了。
京大還沒到開學時間,宿舍暫時不能入住。
林老師聯絡了他以前的學生,對方在本市經營一家小型印刷工作室,正在找暑期排版助理。
工作室後面有一間休息室,平時用來給加班員工過夜。
老闆看完我過去的插畫作品,給了我一份臨時合同。
“每天六小時,主要做圖片整理和簡單排版。你的腿還沒好,不用搬東西。工資按天結算,住處每月扣三百。”
合同上的工資、工時和住宿費寫得很清楚。
我逐條看完,簽下名字。
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收到正常的收費規則。
它不會因為我哭了就漲價,也不會因為我是女孩就多扣一筆。
做多少工作,拿多少報酬,雙方都要遵守約定。
晚上,我住進工作室後面的小房間。
我把舊電腦放在桌上,重新整理殘存的畫稿。
儲存卡被父親折斷後,大部分原稿都找不回來了,只剩下我以前發給客戶的低清版本。
我只能重新畫。
第一幅畫裡,一個女孩坐在餐桌前。
她面前擺著一隻空碗,頭頂掛著價目表。
我給這幅畫取名為《開口之前》。
儲存檔案時,電腦彈出命名框。
我輸入日期,又在後面加了兩個字。
“重畫。”
畫稿可以重畫。
。以可也生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