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見了鬼。
“你......你是林秀英的女兒?”
“對。1985年,你拿走了我媽的錄取通知書,上了她的大學,用了她的名字。我媽瘋了三年,最後死在了外面。沒有人知道她死在哪裡。因為她走丟了,連個收屍的人都沒有。”
包間裡安靜得能聽見牆上的鐘表在走。
趙麗華的嘴唇在抖。
但她很快穩住了。
“別胡說八道!我叫趙麗華,跟你媽沒有任何關係!”
“是嗎?”我從包裡掏出一份檔案,攤在桌上。
那是一份DNA鑑定報告。
“這是我和你的親緣鑑定。同一個母系線粒體,親姨關係。趙麗華,你和林秀英是雙胞胎姐妹。你偷了她的錄取通知書,偷了她的人生。你現在住的房子、開的公司、存的錢,全是建立在那一次偷竊上。”
張處長站了起來,臉色鐵青。
“林真,你——”
“張處長,我勸你別摻和。”我看著他,“你的電話記錄我已經整理好了,明天就會上報。你現在離開還來得及,但明天之後,你自己掂量。”
張處長的臉白了。他轉身就走,門被摔得震天響。
趙麗華還坐在那裡,手攥著茶杯,指節發白。
“你想怎麼樣?”
“我不想怎麼樣。”我把檔案收起來,站起來,“我只是想讓你女兒,堂堂正正地考一回。不加分,不作弊,不靠她媽偷來的錢買的那些關係。考得上,是她本事。考不上,也別搶別人的。”
我走到門口,回頭看了她一眼。
“還有,趙總。我媽當年走丟的那天,穿的是紅色碎花襯衣。口袋裡揣著錄取通知書的信封。信封上寫著:林秀英,收。”
“你拿走了信封,可她到死都以為是自己弄丟了。”
“她最後那三年,每天都在找那個信封。”
趙麗華的眼淚掉了下來。
我不知道她為什麼哭。
也許是怕了,也許是因為終於有了一絲良心。
也許,只是因為三十年前欠的那滴眼淚,今天補上了。
但我不會原諒她。
這筆賬,還沒算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