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7.
一週後。
趙麗華案開庭。
庭審直播,觀看人數破了紀錄。
趙麗華站在被告席上,頭髮白了很多,眼袋深得像刀刻的。
她認罪了。
“我對不起秀英,對不起她女兒,對不起我女兒。”
法官問:“你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她沉默了很久。
“秀英是我親姐姐。從小,所有人都說她比我聰明,比我好看,比我將來有出息。我不服。我想證明我比她強。”
“但我錯了。我不是比她強,我是比她狠。我偷了她的東西,過了三十年好日子。每一天,我都活在害怕被發現的恐懼裡。”
她轉過頭,看向旁聽席。
我坐在那裡,旁邊是外公。
“林真,我對不起你媽。也對不起你。”
我沒有說話。
外公也沒有說話。
法官宣判:趙麗華犯冒名頂替罪、偽造身份證件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趙雪坐在旁聽席最後一排,哭得渾身發抖。
庭審結束。
我走出法院,陽光刺眼。
外公站在臺階上,低頭看著手裡那張錄取通知書影印件。
“真真,你媽要是還在,今年該五十三了。”
“嗯。”
“她要是上了大學,能當老師。”
“嗯。”
外公把通知書影印件摺好,放進貼身的口袋裡。
“走,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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