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能就這樣算了。
我要讓趙美蘭、周大彪、恆達地產,還有所有在這件事裡推波助瀾的人,付出應有的代價。
我拿出手機,撥通了顧深的電話。
“顧律師,幫我準備起訴材料,我要他們賠償所有業主全部損失,外加懲罰性賠償。”
顧深沉默了兩秒:“沈驚蟄,你確定?恆達地產法務團隊很強大,這場官司不好打。”
“我知道。”
“那你還打?”
“打。”我看著那面牆,“不是為了錢,是為了讓他們記住,有些事不能做,有些人不能欺。”
三個月後。
翡翠灣13號樓加固工程完工,業主們陸續搬回來住。
那場官司,我們贏了。
法院判決大彪裝飾、美蘭建材賠償所有業主各項損失共計八百多萬元,恆達地產因惡意壓價、侵犯業主權益被罰款兩百萬元,並在媒體上公開道歉。
趙美蘭被判了一年半,周大彪被判了兩年,趙建國被判了三年。
趙美蘭的建材店被查封,周大彪的裝修公司被登出。
至於我三叔沈昌華,他在趙美蘭被判刑後,來找過我一次。
他站在我家門口,頭髮白了一半,眼眶深陷,像老了十歲。
“驚蟄......”他嘴唇哆嗦著,手抬起來又放下。
我沒讓開身子,就那麼靠在門框上看著他。
“三叔,有事?”
“你三嬸她......她知道錯了。”
他的聲音沙啞得幾乎聽不清,“你能不能寫個諒解書,讓她少判幾個月?”
我盯著他的臉,那張曾經在我爸葬禮上連一滴眼淚都沒掉過的臉。
“不能。”
沈昌華的肩猛地一顫。
“三叔,當初她切承重牆的時候,你知道後果嗎?”
他不說話。
“你知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