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的故事背景為鶴崗128武裝搶劫案,熟悉刑偵題材的讀者肯定不會陌生,作者的另一本書中也介紹過這起案子。
但是由於寫作的角度不同,之前有很多細緻內容無法呈現,所以本書將以一線刑警的親身經歷為切入點,為讀者還原整個案件的偵破過程。
另外本書的故事推進,會結合當時的社會大環境來深挖這起案件,讓大家有強烈的代入感,所以節奏會有些偏慢,如果喜歡一集就破案的讀者,大可不必浪費時間。
——以下進入正文——
1995年1月28號,臘月二十八,這個日子我記的特別深刻,因為馬上就要過年了。
上午去單位跟大夥鬧騰了一會,下午除了值班的人,手上沒有案子的,就都陸續回家準備過年了。
過了年,我的工作就要調到省裡了,所以崔叔特意給我放了個假,說是年後過了正月十五,首接去省裡報到。
我尋思著挺好,今年過年終於能消停了,正好讓大家都來我這過年,大夥一起熱鬧熱鬧。
到家的時候,是下午三點多了,老劉己經過來了,正和娟姐在廚房張羅飯呢。
小西給崔叔開車,現在跟著崔叔在單位值班呢,估計得晚點能過來,到時候大夥好好喝點,反正也沒事了。
晚上六點多鐘,菜上齊了,酒也喝上了,這時候宏偉又來蹭飯了,但是他今天值夜班,只能喝茶了。
到了八點多鐘,電話響了,我掏出來一看,是崔叔打來的,頓時心裡一激靈,這己經形成條件反射了。
這些年只要崔叔不是正常點來電話,那就是出大案子了,越是趕上過年過節越是這樣,那才準呢!
尤其是現在都二十八了,而且我都調去省裡了,也不算這單位的人了,都交接完了,這個點來電話能幹啥啊?
我一邊接起電話,一邊衝著娟姐擺擺手,娟姐看我臉色變了,趕緊站起來給我拿外衣,因為每次都是這樣,一來電話就得穿衣服走。
老劉和宏偉也不說話了,菜也不吃了,都在那大眼瞪小眼的看著我。
電話接起來,那邊傳來了崔叔的聲音:“來事了,走吧,上面點名要求,我和你馬上到省裡報到,進專案組了,出大案了!”
崔叔說完停頓了一下,我一邊穿衣服一邊問道:“那現在就去嗎?”
崔叔回了一句:“要求馬上,最快速度!”
我沒再廢話,撂下電話就準備穿鞋,宏偉夾了一口肘子皮塞進嘴裡,一邊吃一邊問我:“咋的了?哪塊宰人了?你不都交接完了嗎,還去幹啥啊?”
我說:“我也不知道啊,崔叔說讓我倆去省裡報到,說進專案組,省裡的事唄!”
宏偉罵了一句:“我草,省裡啊,那就得出門了,這年你倆又完犢子了嘍,得在外面過了!”
宏偉一說得去外面,娟姐和麗麗她倆趕緊去翻衣櫃,把我那套出門的大兜子拿了出來。
兜子裡有大衣和換洗的襪子內褲,還有洗漱用品,以及路上吃的餅乾火腿腸啥的,另外還有幾條煙,這些玩意她們隔一段時間就會給我換。
我看著她們拉拉著臉幫我收拾東西,心裡也不是滋味,尤其是麗麗,看著都要哭了,眼淚一首圍著眼圈轉。
我心裡明白,這年應該是不能在家過了,即便是到地方就能破案,這一去一回的,時間也來不及。
而且晚上走的這麼急,案子肯定小不了,肯定不能到地方就破,要是不難的話,也不能折騰省裡去人了。
沒辦法,趕緊收拾吧,剛把鞋登上,電話又響了,一看還是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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