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日記,128大案偵破實錄》第098章 堅定方向(2)

作者:甜柔·4天前

“之前的小金鶴儲蓄所案子,不是也把他列為嫌疑了嗎,咱們現在專門安排一組人,查他的整個人生經歷。”

“哪怕他有過偷蔥摘果的事,咱們也想辦法給他控制幾天。”

“時間對咱們來說很重要,但如果實在沒有,這個人乾乾淨淨,一點毛病沒有,那咱們還是堅持一開始的原則,先放他回去。”

“這個案子到現在為止,咱們依法依規辦事,違法違規的事堅決不辦。”

“現在既然堅定了方向,那時間節點就是明天早晨六點半,無論方向是對是錯,也就是這一宿的事了。”

“咱們集中精力,統一思想好不好?齊心協力的把這個事整出個結果來。”

“大家再考慮一下,因為大家都是實戰的,之前跟這些人接觸了。”

“再考慮一下這個案子的突破點還有哪些,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說,都可以講一講。”

張廳說完之後,整個氣氛好像輕鬆了一些,因為他雖然還在堅持自己的意見,但是把結束時間定了。

而且張廳給出了退而求其次的方案,實在不行就先讓人回去,或者找個別的理由先把人控在這。

話都說到這份了,大夥沒什麼再反對的了。

也就是一宿的事,就算是定下來動黑子和二愣子,也得明天早晨才能行動。

張廳問大家還有沒有突破點,大夥又開始討論了,而且有人開始肆無忌憚了:“實在不行就加大力度唄,那還能有啥好招啊!”

其實大記憶恢復術這東西,在審訊過程中確實會用到,但一般只有兩種情況。

第一種是有證據但你不承認,那就得上手段了,必須得幫你恢復記憶。

另一種情況是發現你明顯撒謊了,就像田斌那種,睜著眼睛說瞎話,也得幫著恢復恢復。

但這種通天的案子,如果沒有絕對證據,找不到對方明顯的邏輯錯誤,那就沒人敢上手段。

這種案子要的是證據而不是口供,必須得辦成鐵案,得有物證和人證,得拿出實打實的東西。

讓案犯恢復記憶的目的,是透過口供去要證據,如果你一點證據都沒有,要出來的口供往往都是假的。

對方承受不住的時候,很可能會天馬行空的給你一個口供。

他說自己拿機關槍把人打死了,那你就得去找機關槍。

找不到回來繼續要,他可能又說大炮了。

這樣來回幾次,對方的承受能力就變強了,會越來越不好審,所以在這種特大案件上,都會避免出現這種情況。

除非是證據確鑿,或者能證明你撒謊,而且是好幾個事都撒謊了,才會為了證實這個事,採取必要的手段。

當時宏偉我倆挨著崔叔,聽著大夥亂鬨鬨的討論,那邊的嚴處突然說了一句:“崔處,你有沒有啥意見?發表一下啊?”

嚴處的聲音不太大,我們往那邊看了一眼。

這時候張廳又笑呵呵的衝崔叔點點頭:“崔處長,關鍵時候還得老將出馬啊,一個頂倆啊,你得說話啊!”

張廳點名了,崔叔抬頭看了看他,又看了看對面的任局他們,然後拿起筆往桌子上墩了兩下:“既然領導點名了,那我就講兩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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