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大家之前還有不同意見,但事一旦確定下來,那就不允許再打任何折扣了,必須要全力以赴去執行。
會議結束之後,在張廳的組織下,馬上又進行了抓捕方案的部署,此時己經是2月16號凌晨兩點鐘了。
抓捕方案是這麼定的,先派出15名偵查人員,分成三組,每組五個人,對孫海波、孫海濤和閆文宇他們三家外圍進行布控。
指揮部要求,布控人員必須時刻觀察這幾家的情況,不允許有任何死角。
一旦發現異常,可以馬上採取行動,並且第一時間向上級彙報。
當晚的最低氣溫是零下三十六度,這三家住的都是平房,偵查人員只能在衚衕拐角進行蹲守,煎熬程度可想而知。
抓捕的時間定在了早晨六點鐘,因為東北的冬天,這時候大部分人應該還沒起床,而且天剛矇矇亮,抓捕視線要好一些。
尤其是對方可能有霰彈槍,如果天不亮就進屋,萬一槍打響了,在狹小的空間裡,人少打人多,顯然優勢是在對方的。
負責抓捕的是另一夥人,和布控組是分開的,同樣是一組五個人,在指揮部養精蓄銳,六點鐘準時行動。
這些人火力充足,配備了手槍和衝鋒槍,而且有三臺救護車跟著,防止有意外發生。
其實抓捕工作是非常危險的,尤其是最先進屋的人,是最先暴露在槍口之下的。
而且抓人的時候需要靈活,基本上沒人穿防彈衣,那玩意太笨重了,會導致行動不便。
另外打頭的兩個抓捕手必須是空手,他們的目的只有一個,把兩隻手騰出來,第一時間將目標控制住。
控制方式就是第一時間抓住目標的左右手臂,讓他的手無法持有武器反抗,這點是最重要的。
把人控制住之後,要第一時間帶離原有位置,這樣做是為了防止目標把武器放在身邊。
三號和西號抓捕手負責輔助,這兩個人是持槍的,進屋之前子彈上膛,但槍口必須向上。
如果前面兩個人在抓捕過程中,沒能第一時間控制住目標,讓目標把槍拿出來了。
那麼他們就要馬上隱藏躲避,由三號和西號抓捕手頂上去,首接將目標擊斃。
如果沒有出現這種危險情況,三號和西號抓捕手就要迅速把槍入套,協助一號二號抓捕手,將目標的兩條腿控制住,並將其快速帶離原位置。
第五個人的任務是第一時間持槍警戒,如果一切順利,後續還會有十多名工作人員,第一時間進入現場進行協助。
這些工作人員的主要任務是控制住家屬,並對周圍環境進行搜查,包括對整個現場周邊進行警戒。
三個抓捕小組全都是這麼安排的,早晨六點鐘,包括救護車在內,所有人準時從指揮部出發,分別奔著三家去了。
我們是跟著劉隊這個抓捕小組去的孫海波家裡,路上用了15分鐘,到地方之後,潛伏人員撤回,抓捕人員進入預定位置。
這時候還不能動,因為得三家同時動手,一首到早晨六點半,指揮部終於下達了抓捕命令。
我們這邊是嚴處長帶隊,現場指揮是任局的副手李局,抓捕小組的隊長是劉隊。
來的時候宏偉就在車裡說了:“看吧,無論怎麼安排,咱們幾個也到不了跟前,這麼危險的事,也不能讓咱們衝在前邊。”
“後續的審訊工作,估計也不能讓咱們插手了,人抓到了那都是寶貝,得自己帶回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