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都穿成渣男?莫慌,我自有辦》第570章 妻離子散不耽誤我破案26(2)

作者:簡無意·3天前

選擇的匯款儲蓄所,在城東那邊的老櫃檯。

那邊營業點又小又破,但是因為地處城東居民密集居住地,業務量一首很大,就沒能搬走。

楊帆跟元宸,還有縣局所有人,都認為周明就住在城東居民區,因為合法匯款,大家都不會想那麼多,只找個附近營業點就是。

元宸這個想法很快得到證實,縣局公安拿著周明年輕時候在青山縣機械廠入職的照片,去城東郵局營業點走訪調查,被一個櫃員大姐一眼認出就是這個人在那辦理過匯款業務。

再經過摸排,常年在居委會從事調解工作的老大姐證實,這人三個多月前來到淮水縣,據說在淮水碼頭幫船上卸貨搬運當工人。

更關鍵的點在於,周明有一輛紅色摩托車,還跟幾個工友一起住。

所有人都興奮了。

省廳來的龍坤作為總指揮,坐鎮淮水縣局,縣局刑偵大隊長吳濤負責帶隊抓捕。

吳濤安排片警偽裝成走街串巷磨菜刀的,在城東周明居住的片區重點排查了三天。

摸清楚周明幾人的行動軌跡。

“吳隊,周明這人,差不多每天早上六點半起床,七點十分到七點半之間出門。

摩托車上會攜帶扁擔,瓦刀,麻袋,勞保手套等幹活的工具。”

這些工具在緊急時刻也可以當做行兇的兇器。

周明是次要的,主要是劉全,吳濤就擔心劉全把槍械隨身攜帶,萬一抓捕的時候持槍反擊,城東居民區都是老百姓,造成惡劣影響,吳濤的職業生涯就到頭了。

經過摸排,劉全平時也跟著周明一起,兩人經常結伴去淮水碼頭等活兒。

但是能看出來,他們只是做做樣子,去等活兒的時候有船來了,別人一窩蜂擁上去,他們兩個並不積極。

一般到下午六點左右才會回家,經過城東路口小吃店,兩人會買個熟食,還會在小賣部買瓶酒。

回家之後,兩人就不會再出門,這套小院兒小的施展不開,裡面兩道門,房東不在這裡居住,相當於是違規搭建一樣,只因為佔據天然格局優勢,就自成一體了。

大門是朝著街上開的。

原本有老公安提議,兩人一瓶酒,喝完肯定迷糊,到時候翻牆進去抓捕,說不定可行!

但是周毅說了,青山縣的麻雀都能喝二兩,兩人一瓶酒,一人不到半斤,估計也就是剛到了好睡覺的程度。

而且住處前後門都有,翻牆也方便,劉全還是民兵,有一身功夫,居住地不合適。

經過他們的行動軌跡分析,吳濤最終決定等人早上出門,在碼頭布控,實施抓捕。

同時在兩人離開住所之後,派人潛入兇手家中翻找槍械。

這次行動,所有人荷槍實彈,站位呈現傘狀包圍式。

兩人防備心重,反偵察意識很強,周明基本就坐在摩托車上不下來,不是躺著睡覺就是趴在扶手上聽人侃大山。

劉全己經不年輕了,留了一臉的鬍子遮擋五官,負責在旁邊警戒,檢視周圍有沒有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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