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親兒子,元宸有義務贍養親生父母。
要是原來以趙元宸的身份落戶也就罷了,問題是元宸回到王寶梅身邊之後就以王寶梅兒子的身份證編號落戶,現在還真讓法院找到人了。
王寶梅收到傳票,氣憤不己,在家怒罵李全,恨不得他去死。
元宸笑著安撫王寶梅。
“媽你放心吧,贍養分很多種,我隔三差五給他買顆白菜,買一把麵條送過去,都算贍養,一個月兩三百塊錢,也算贍養,您放心,我肯定不讓他如願。”
王寶梅咬牙。
“小宸,我恨啊,我恨不得他去死。”
她知道不應該在兒子面前尤其是兒媳婦面前這樣說他父親,可是每次看見兒媳婦的爸爸媽媽對兒媳婦關愛有加,給寄東西買吃的,叮囑她生活細節,王寶梅羨慕又愧疚。
羨慕兒媳婦有一對疼愛她的父母,愧疚沒能給元宸一個完整的家庭,生怕元宸怪她。
元宸輕拍王寶梅。
“媽,我知道您恨他,我也不喜歡他薄情寡義,丟了孩子也不說去找,一門心思想著再生,還那樣對待你,我肯定不會原諒他。
不過就這麼放過他,太便宜他了,我們就讓他知道,我們現在生活多好,但是這麼好的生活,他只能看見,摸都摸不著。”
王寶梅想象著元宸描繪的場景如果真的實現會是什麼樣子,心情逐漸平穩下來。
元宸很快在法院那邊應訴,態度特別好,還答應調解。
李全一聽元宸態度很好,就開始嘚瑟。
終於在法院見到元宸,李全興奮的渾身發抖。
“我也不是非要找你要錢什麼的,我有錢,可我是你老子,你明明知道你爹是誰,為什麼不回來找我,非要跟著王寶梅那個蠢女人出去生活,你可知道我找你找了多少次,找的多辛苦嗎?”
元宸乖巧的點頭。
“是,我之前一首不知道您的存在,我找到母親之後,母親就告訴我,您嫌棄她,把她打出去,後來就聽說您去世了。”
“她放屁,這個賤人,她現在在哪裡,我找她去!”
元宸嘆氣。
“我想著老家的人都不待見我們,也就沒想過要回來,這些年我們母子相依為命,生活一首很不容易,這次還是收到傳票,才知道您還活著,我這不,趕緊跟公司請假回來了。”
李全一聽兒子還在意自己,這麼緊張自己,一顆憤怒的心又慢慢偏向兒子這邊。
“我找了你們兩次,上次你考上大學的時候我知道你們在桐花鎮,我專門去桐花鎮找了半個月,帶的錢都花完了才不得不離開。”
元宸再次嘆氣。
“看來到底是命運弄人,我現在在申城上班,每月工資要還房貸還要養孩子,日子過得拮据,但是您放心,該負責的我都會負責的,法官怎麼說,我就怎麼做。”
法官能怎麼說?本來贍養這件事就是意義大於價值的事情。
法律這麼規定,主要是為了社會穩定,實現老有所養,但實際上到底多少老人一首到七老八十還在趕集賣菜,自給自足,只怕一年到頭,還恨不得養雞養鴨貼補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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