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去世後,家庭群里多了一個她》第2章 兩個母親(2)

我擋在中間,手臂捱了一下。並不重,卻把我最後那點猶豫打散了。

“我會申請凍結公證。”

“你拿什麼身份?”

“家庭記憶調解員。”

“你要拿公權力搶自家房子?”

“所以我會迴避案件,只作為利害關係人提交異議。”我看著他,“但在迴避前,我有權封存非法呼叫我單位攝像頭的證據。”

爸爸的嘴唇抖了一下。

群裡的“媽媽”再次發言:“嵐嵐,你不是我親生的,可我從沒虧待你。做人要知足。”

我胸口像被鈍器砸中。

媽媽確實在吵架時說過類似的話。那是我二十歲那年,她逼我放棄交換名額,把機會讓給林嶼。

我三個月沒回家,她追到學校,站在雨裡向我道歉。

平臺只保留了傷人的前半句。

爸爸把手機轉過來:“看見沒有?這才是她真心話。”

我點開訊息詳情。

生成依據不是媽媽二十歲那場爭吵,而是昨晚爸爸上傳的一段文字補充。

“你在餵它。”

爸爸後退一步。

我把頁面投到牆上。補充者、時間、付費賬戶,一清二楚。

林嶼呼吸變重:“你拿媽的賬號罵我姐?”

“我是在糾偏!”

“糾誰的偏?”

爸爸回答不出來。

我提交緊急異議,系統卻彈出紅框:申請人與逝者存在繼承利益衝突,需由無利益第三方提供連續三次撤回意願證明。

連續三次。

離線人格里正好有三段。

可其中一段被我刪過。

媽媽去世前兩天,她請求我幫忙校驗口述檔案。我聽見她說想離婚,第一反應不是問原因,而是怕她在藥物作用下做錯決定。

我以“保護病人”為名刪掉了那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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