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八歲,我拿着五百萬離開了全家》第12章 周律師看着材料(2)

作者:測測·1天前

看到這句話,林秀珍笑了。

又是「一家人」?。

需要她放棄追究時,他們永遠是一家人。

第二天,一位遠房侄女林小梅聯絡了她。

林小梅沒有在電話裡多說,只讓她一定親自回來一趟。林秀珍原本不想再踏進老家,可律師告訴她,原件的證明力遠高於照片,她最終還是在陳桂蘭陪同下坐了回鄉的區間車。

車越靠近縣城,她越沉默。三十一年前,她也是從這條路上出嫁。那時孃家人把被褥、臉盆和暖水壺塞進拖拉機,她坐在紅色棉被上,覺得自己終於有了一個家。

如今再回來,她才知道,那場熱熱鬧鬧的婚禮,從法律到感情,都是一個局。

「小姑,我這裡可能有你要的東西。」?

林小梅的父親是林秀珍的堂兄。

三十年前,林秀珍辦酒時,馬長山曾把兩本結婚證拿給親戚看。

後來林秀珍搬去城裡,那兩本證件被馬長山以「怕丟」?為由帶回老家。

幾年後,堂兄家翻修房子,在舊木箱裡發現一本紅色證件。

馬長山說是作廢的舊證,讓他們扔掉。

林小梅當時年紀小,覺得紅本子上的照片有意思,偷偷留下了。

後來她整理父親遺物,才再次翻到。

林秀珍趕回老家,在林小梅手中見到了那本所謂的結婚證。

封皮、鋼印、編號,看上去與真的極為相似。

可證件上的登記機關名稱,和當年實際機構名稱並不一致。

編號也查不到。

最關鍵的是,女方簽名根本不是林秀珍寫的。

馬長山當年只是讓她在一張普通白紙上籤過名字,隨後找人仿寫,製作了假證件。

林秀珍拿著那本紅色證件,手一直在抖。

她問林小梅:「你為什麼現在才告訴我?」?

林小梅紅著眼睛。

「我以前不知道是假的。」?

「昨天看見群裡的材料,我才想起來。」?

她頓了頓。

「小姑,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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