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總你剛才說的一大一小的兩個先決條件,大的有多大,小的又有多小?”
李默呵呵一笑,“第一個大的條件是我們投資的是整個阿里,其中包括淘寶和支付寶,所以要在投資協議中清晰無誤地表明這兩個都是阿里的核心資產之中的核心資產。
在這個條件衍生出來的還有其他幾個打包在一起的條件,都需要透過協議來明確的。
首先,無論任何時候,因為這兩個核心資產衍生出來的電商平臺、支付業務或者金融業務,如果單獨成立公司的話,必須無條件保留至少40%的經濟權益給所有阿里的股東按比例享受新成立的公司的股份。
馬總,我這裡說的是經濟權益。也就是說,就算是阿里不參與運營管理,也要上交40%的收益給阿里分給所有阿里的股東,按股東比例分享。
其次,我還要兩個權利。
一個是資產剝離時候的優先分配權。
當阿里集團任何核心資產,我的意思是比如淘寶和支付寶,以及衍生出來的同類型同業務的公司被出售或剝離的時候,出售收入的30%必須優先用於償還我這筆投資的原始本金和累計的複利應得收益。
而且,這些公司真要是被拆分出去上市了,它們IPO時總市值的30%必須以一次性特別股息的方式支付給阿里巴巴集團。
還有就是無論什麼時候,您或其他股東為自身利益為拆分後的獨立公司爭取到更優惠的分成條件,那麼這個優惠條件自動適用於我們的投資協議。
另一個是一票否決權。
這個一票否決權只針對一件事,那就是我對修改剛才這幾個條件的權利條款擁有一票否決權。
我不希望將來我變成小股東之後我的核心利益不會被後來的股東推翻。
最後,也就是大條件的第三個部分,就是智慧財產權的歸屬問題必須要在協議中寫的清清楚楚。
我希望能在協議中寫上,阿里巴巴集團旗下所有子公司運營所依賴的核心底層技術架構、品牌、資料庫和使用者關係,其智慧財產權永久歸屬於阿里巴巴集團,而不是那個運營子公司。”
他說的語速不快,甚至可以說是很慢。
即使是如此,也讓馬老闆、孫宇彤和蘇婉月聽的目瞪口呆。
可以說,在座的每一個人都沒有想到他想的如此周密,大部分甚至是純粹的為臆想之中未來可能發生的事情的防衛手段。
即使是馬老闆自己都沒想過。
但是他聽明白了,李默想要把他的投資可能產生的收益全部吃幹榨淨。
不大的會議室裡面陷入了很長時間的沉默。
過了好長時間,大概足足有一兩分鐘的時間,馬老闆皺著眉頭問道:
“李總,你這麼看好淘寶和支付寶麼?”
李默點點頭,“我非常看好,所以,10億美金,我只要40%的無投票權無表決權的股份,當然,剛才說的一票否決權必須要保留給我,但是隻針對那一個條款或者提議有效。
馬總,我補充一下,這是我來的時候在飛機上想的,可能不完善,如果我們能繼續談的話,等律師團隊進入的時候,我再做一些修改。”
他也不覺得尷尬,“我習慣先小人後君子,但我說的一定算數就是了。
10億美金,簽訂協議之後5個工作日內先支付3億美金,3個月內再支付3億美金,最後的4億美金半年內支付到位。”
馬老闆繼續問道:“那你的小條件是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