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伯家二十年前走丟的李默回來了,而且在海市還有自己的公司!
這個訊息,讓李建國一家和李衛國都感到非常神奇。
二十年前,那會兒社會治安差,全國每天都不知道要丟多少孩子。
誰成想那孩子不但還活著而且看上去過得還非常不錯。
李志斌和李恆包括李志勇對他的看法各有不同。
只不過他們之間並不會太討論這件事。
只是在家裡坐著的時候,李志斌貌似淡然地說了一句,“李默那身衣服從上到下從裡到外,沒有二十萬拿不下來!”
李志勇抬眸看了他一眼,然後又認真捧著茶杯研究茶葉。
李志軍輕笑一聲,“他今年應該不到23歲吧,能開個什麼公司?
他不是說他是被領養的嗎?
難道是他養父母給他錢開的公司?要是那樣的話,他養父母對他還挺好的呢!”
李志斌搖搖頭,“大哥,這個可能性不高。他既然己經回到李家了,如果是他養父母給的錢開的公司,他怎麼好意思拿在手上?”
“你怎麼知道他不會這麼幹?二十年的時間,怎麼也不至於養出個白眼狼吧!”李志軍淡淡道。
李志斌看了他一眼,再看看坐在斜對面的李志勇,見他好像有些神遊天外的樣子,不禁問道:“老三,你說呢?”
李志勇愣了一下,然後搖搖頭,“不知道,這事兒跟我沒關係。”
李志斌哈哈一笑,“老三你怎麼還是這個樣子啊!這不是閒聊嘛,說說你的看法?”
李志勇低頭喝了口茶,“沒什麼看法,他是大伯的兒子,也是我堂弟,跟我算是一家人。”
在爺爺家裡的時候,李雅靜己經跟他說了好多了。
他不敢說李雅靜說的都是真的,但至少有真的。
所以,他相信李默那身衣服的價格不低,而且手上有不少現金。
他的看法很簡單。
李默是他堂弟,但是跟他關係不大,兩人之間產生交集的機會很小。
即使是看在李雅靜的面子上他也不會說什麼。
李志斌笑了笑,也不吭聲了。
李志軍繼續道:“那身衣服不是定製款,我看的比較清楚,裡面的西裝是山羊絨的沒錯了,至少要十幾萬才能拿下。
而且他的腕錶是百達翡麗的,款式我看不出來,但那個牌子配上他的衣服,腕錶肯定是百萬以上。
所以李默的公司應該很賺錢,我倒是很想知道他到底弄了個什麼公司。”
李志斌呵呵一笑,“就不能是他養父母給的?才多大啊開個公司就能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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