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鬼》第41章 庭審之後(1)

作者:欒月藍·1天前

第41章 庭審之後

律師站起身,語氣依舊沈穩:“需要。”

審判長點了點頭,宣佈休庭十五分鐘。

法槌落下,聲音清脆。陳煦站起身,法警走過來,示意他從側門離開。他走了兩步,停下來,回頭看了一眼證人席。

方琳還坐在那裡,低著頭,手指攥著膝蓋上的布料,攥得很緊。秦莨飄在她身後,一隻手搭在椅背上,歪著頭,正看著他。那表情說不上是得意,也說不上是嘲諷。

陳煦收回目光,跟著法J走出了法庭。

走廊裡的燈光比法庭內暗一些,牆壁是米白色的,踢腳線是深灰色的,標準的公家裝修。他站在窗邊,看著外面的停車場。陽光很好,車頂反著光,一隻麻雀落在車頂上,跳了兩下,飛走了。律師走過來,手裡握著保溫杯。“檢方補充的證據我看過了,郵件記錄是覆印件,原始伺服器資料沒有提供,可以質疑其完整性。財務總監的證言也有操作空間,畢竟他有前科,辯方可以主張他是為了減刑而作出對被告人不利的陳述。”他喝了一口水,“不過賬目原件他們拿到了。這個比較麻煩。”

陳煦沒有看他。他的目光還落在那隻飛走的麻雀身上。“方琳的證詞呢?”

律師沉默了一秒。“她提交的證據包括方原生前的錄音、賬目照片,以及您與多名女性的合影。錄音的內容……這對她有利。合影雖然不直接涉及本案事實,但對您的個人形象影響較大,陪審團的態度可能會受到影響。”輪到辯護人發問時,律師站起來,整了整領帶,聲音不高不低:“審判長、審判員,關於公訴人提到的‘過失致人死亡’一節,我方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事故發生於兩年前,當時的交J部門已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事故原因為‘暴雨天氣、路面溼滑、駕駛員操作不當’。該認定書經法定程式作出,具有法律效力。而公訴方目前提交的證據中,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能夠證明被告人與該事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律師頓了頓,翻了一頁材料,“至於所謂的‘車輛故障’,僅憑一名已故人員的生前猜測,不具備證據資格。”

陳煦的拇指在指節上慢慢搓了搓。他想起那些照片,不同的人,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點。他以為方琳永遠不會知道。他以為她即使知道了,也不會做什麼。他以為她會哭,會鬧,會冷戰,然後會回來。她每次都會回來。他一直很自信,甚至有些得意。但他沒想到她會把這些照片存下來,更沒想到她會在法庭上拿出來。那個連殺魚都不敢看的女人……居然早早就背叛了他。

“陳先生?”律師叫他幾聲。

陳煦回過神,“進去吧。”他直起身,理了理袖口。

回到法庭時,旁聽席的座位又坐滿了幾分,多了幾個生面孔。他掃了一眼,不認識,大概是記者。方琳還在證人席上,脊背比剛才更直了。陳煦收回目光,在被告席坐下。

律師正在整理材料,他伸手拍了拍律師的手臂。“替我申請做最後陳述。”律師看了他一眼,點了下頭。

審判長宣佈繼續開庭。

公訴人補充了幾份書證,辯護人逐一提質疑。你來我往,像兩把尺子在量同一塊布的長度,結果不同但誰也不肯讓。陳煦聽著,筆尖在便籤紙上畫了一條線,很長,從紙的左邊拉到右邊,像一條沒有盡頭的路。

很多年前,母親帶他來法院旁聽。她牽著他的手,走過長長的走廊,推開門,裡面坐著很多人。他仰頭看著法官席上方那枚國徽,金色的,很大,像只睜圓紅色眼睛。他問母親:“那是誰的眼睛?”母親低頭看他,說:“是所有人的眼睛。”他只記得那枚國徽在燈下很亮,亮得他不敢直視。

現在他坐在這裡,那枚國徽還在原來的位置,還是那麼亮。他低下頭,看著面前那張被他畫了長線的便籤紙。耳邊的辯駁彷彿離自己越來越遠。

他想起了很多事。

想起那個暴雨的夜晚,他打電話讓人在高速上設了路障。想起方原的車燈在雨幕裡由遠及近,想起那聲悶響,想起第二天新聞裡說“因暴雨導致連環追尾”。想起他去醫院確認方原的死訊,方琳蹲在走廊盡頭哭,他走過去抱住她,說“我會一直在”。想起他把那個隨身碟扔進火化爐,看著塑膠外殼在高溫裡捲曲、發黑、化成灰。他以為處理掉了。他以為所有的痕跡都被他抹去了……車禍認定書,路況記錄,救援報告,還有方原生前留下的那些話。他以為只要證據不存在,事情就沒有發生過。

他想他低估了楚忘,低估了方琳,低估了那隻鬼,低估了一個死人藏在麥田裡兩年的執念。

庭審繼續進行。公訴人陳述完最後一項罪名,審判長問被告方是否有新的證據提交。律師正要開口,陳煦伸手攔了一下。他站起身,麥克風發出一聲短促的嗡鳴。

“審判長,”他的聲音不高不低,法庭裡每個人都聽得清楚,“我有幾句話想說。”律師看了他一眼,沒有阻攔。

旁聽席安靜下來,有人在記錄,有人在看,方琳抬起頭看著他。秦莨歪了歪腦袋,像在等他開口。

陳煦沒有看她。他的目光落在法官席上方那枚國徽上,停了兩秒,然後收回來,轉向旁聽席。

“方琳,”他說,“你哥哥的事,我很遺憾。”

法庭裡有人輕輕吸了口氣。方琳的手指攥緊了膝蓋上的布料,攥得很緊,指節泛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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