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府嫡女只想當鹹魚》第26章 出大事了,居然不是騙子(2)

作者:呆川傻流·1天前

要麼是妹婿外室所生的私生女,所以他們才有恃無恐。

他在府裡同母親和妻子商議好,不但要打定死不承認的主意,還要準備倒打一耙的說辭。

可他萬萬沒想到,事情和他們預料的完全不一樣。

他仔細看著沈雲淺,她的眉眼長相與妹婿如出一轍。

如果她是被自己兒子頂替的外甥女,那養在府裡的陸清婉是誰?

陸文謙腦子當場轉不動了,耳朵嗡嗡響。

“大舅舅,你是不是在想,永安侯府的陸清婉是誰?”沈雲淺笑盈盈的問道。

“她是誰?”陸文謙脫口而出,覺得自己失態,他又怒吼道:“死騙子,你別妖言惑眾。”

沈雲淺假裝被驚得退後一步:“她呀!是你大舅哥的親生女兒喲,你有沒有發現她很像你大舅哥?”

陸文謙被戳中痛處,惡狠狠地質吼:“騙子,你就是騙子,別想汙衊我們。”

他曾經也疑惑不解過,陸清婉怎麼都不可能像妻子,她要麼像妹婿,要麼像妹妹。

如果外甥女養在永安侯府,等著嫁進鎮國公府,還能減輕一些罪惡。

如果事情真跟面前的騙子所說,那就真沒有轉圜的餘地了!

陸文謙兩股顫顫,覺得陸氏滿門要遭殃了!

他不想留在這裡警告什麼了,他要回府找老孃商量對策,他要殺了家裡那個蠢貨妻子……

陸文謙轉身就走,就像身後有鬼追他似的。

沈雲淺看著他背影,大喊道:“大舅舅,天太冷,留下喝杯茶再走。”

在還沒討回補償之前,沈雲淺不會出手打人,再說大淵朝有個操蛋的規定。

為父為母可以不慈,子女卻不能不孝順,並且把不孝列入十惡不赦之罪。

罵父母或者祖父母,處以絞刑。

毆父母或者祖父母,處以斬刑。

謀殺父母或者祖父母,直接凌遲。

罵外祖和舅父,或者孝期違禮,都得挨一百杖,嚴重者徒三年。

沈宴清剛下馬車就看到狼狽而逃的陸文謙,他平靜地問道:“你是來還賠償的?”

“什麼賠償?”陸文謙挺直腰桿,他們侯府雖然沒有窮到揭不開鍋,但是真的不富裕。

“本國公幫你們永安侯府養兒子,而你們卻謀害我的親生女兒,我怎能不要賠償?”

陸文謙連忙陪笑道:“妹夫,沒憑沒據的,你怎麼能胡言亂語?倒叫我傷了心。”

他打的主意就是死不承認,暫時也沒敢倒打一耙,他雖然不聰明,但也不是蠢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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