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雪舊聞》(三) 消失的血痕(上)(2)

作者:草木東·3天前

“說得通。”

林杪沒有否認,但卻同時幾乎沒有遲疑地輕輕搖了搖頭,“不過,我不覺得兇手是附近的人。”

“為何?”

“因為這些血。”

她慢慢走出屋子,幾步穿過屋前用籬笆圍起來勉強充作前院的“院子”,來到那株生的孤零瘦弱的棗樹下。離這株棗樹大概兩步遠的地方有三枚灰印,只是多日來,車馬不時經過,灰塵時時揚濺,灰印已被模糊湮沒了不少。

越渚自然記得這裡。

這裡也就是此案另一個異常奇怪的地方。

案發後,李覆與他勘看現場時,在這裡發現三小攤血跡。這幾攤血的血量並不多,但也不算少,粗略估算大概能有半海碗。然而奇怪的是,無論是從這裡到臥室,還是到其他地方,都沒有再見到一點鮮血滴濺的痕跡。

但這裡既然有血出現,自然就意味著必然曾有人在此遇襲,並且傷勢不輕。而從這裡留下的血量來看,在這裡遇襲的這人無論是在負傷後奔去屋子,又或者別的什麼地方,這一路上多少都會留下一兩滴血跡,從而形成可供追蹤的路徑——但,他們仔仔細細來回查看了多遍,並沒有發現這類可疑的痕跡。

現場有血的地方一共就只有四處:臥室、從臥室到水井一路,以及臥室到門口留下的三枚斷斷續續的血腳印——都是腳尖朝向門口離開的腳印;還有就是此處。

這三攤血就像是憑空出現在這裡,然後又憑空消失了。

而經推斷,在此處留下這些血的人,既不可能是遇害的吳有才一家三口,甚至也不可能是兇手。

從臥室到水井的拖曳血痕只能是兇手在拋屍劉氏時留下的,而兇手若是在這裡刺殺劉氏,當然也不可能將劉氏費力揹回房間後又將劉氏拖到水井拋屍——這說不通。

而若是劉氏在此地遇襲,隨後奔逃回房,就其在這裡留下的血量來看,就不可能不留下能指明其去向的血液滴痕。況且逃命之時,難免恐慌,磕磕撞撞,很可能在門框或門扇上留下血印,但屋中那扇窄窄的老舊木門上也十分乾淨,根本也看不出逃命的痕跡。

若是在這裡遇襲的是那五歲不到的孩子,倒是可以勉強說得通的:這孩子在這裡被殺,隨後被兇手拋屍井中,因兇手抵擋了血液滴濺,這路上自然也就沒有留下痕跡。

但,一個不到五歲的孩子深夜一人瞞過其父母走到這裡幾乎不大可能,而且也說不通;而若是兇手有意引誘那就更不可能了......兇手既然已打算將這一家三人全都殺害,自然就沒必要將一個小孩子專門引到這裡來殺。

吳有才的情況與劉氏同理。只不過他的情況與劉氏有一點不一樣:若是他在此處遇襲後立即身亡而後由兇手揹著他移屍臥房,倒是可以解釋為什麼這三攤血從此中斷。然而,這又出現兩個新的問題:

兇手為什麼要將吳有才的屍身搬至臥室而不是也和劉氏母子一樣拋在水井中?為了求近?既然如此,兇手又為什麼要費力將劉氏母子的屍體拋屍到水井裡?

其二,吳有才又為何會在深夜莫名其妙的出現在門外?從他的致命傷痕以及身上毫無反抗傷的痕跡來看,他顯然是被人從背後偷襲;難道他是在當天晚上在這裡與某人見面,隨即被這人偷襲殺害?

但這樣一來,兇手就只能是先殺的吳有才,再殺的劉氏母子,若非如此,吳有才就不可能出來與這人見面,再被兇手偷襲。

除非吳有才是與兇手合謀,先殺了自己妻兒,隨即與兇手碰面,然後被兇手殺害。——但這種推測就更加說不通,先不論吳有才是否有殺死其妻兒的動機,他身上的血跡也解釋不通:他衣裳的正面是乾淨的,並沒有血汙,而劉氏母子是被腹部刺殺,兇手若是他,無論怎麼樣,也會有幾滴血濺到他衣裳上的。

況且,他之所以賣了吳阿大也是為給自己的兒子請個好的開蒙先生,又怎麼會殺了自己兒子?

然而排除了這幾種情況,就只剩下吳有才先被兇手襲殺在這裡這一種可能。但兇手當然也不可能揹著吳有才的屍身進臥室再殺劉氏母子——那麼吳有才的屍體就只能先留在這裡,這樣一來,這裡當然也就不會只留下這小小的三攤血跡。

所以,這種情況也說不通。

而除了吳有才他們三個受害者,這幾攤血也不可能是兇手留下的。

若這血是兇手留下的,就必是兇手在與人搏鬥時受了傷,而與兇手搏鬥的自然就只可能是吳有才,因為那時劉氏只可能在房間。先不論吳有才為什麼會出現在這裡,吳有才既傷了兇手,自然也就為自己贏得了逃命的時間,在自己性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他為什麼一聲叫喊都不曾發出?

——根據四鄰口供,除了李四發現吳有才死後發出的驚叫,他們當晚也並沒有聽到什麼別的聲音。

就算吳有才一時怕極,以致一時嚇得失了聲,而後被兇手追到臥室殺害......然而,這樣一來又回到原來的問題:為什麼從籬笆門到臥室這段路上並沒有留下任何血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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