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從假冒雨水娃娃親開始》第47章 你們的意思是賠完了錢,還要讓他坐牢?(2)

作者:帶着AK去騎熊·1天前

不得不說,易中海攢的錢還真不少。

但過了今天晚上,這錢還有多少是他家的錢就不一定了,因為確如報案人何雨柱所說一樣,這裡面有何大清留下來並且寄回來的幾封書信,還有匯款單。

就這樣,易中海被抓走了。

一起被帶到派出所的還有陳平安和傻柱,他們需要去做筆錄,讓派出所公安了解案情,當然還有走訪院裡的住戶。

然後就是哦吼一聲!

人家父親剛走,留下了兩三百萬讓他轉交自己的兒子,居然被他昧了下來。

看著何大清的倆孩子每天去撿破爛要飯,撿不到,要不到,兄妹倆就回來敞開肚皮灌水龍頭裡的水。

這還不夠,易中海居然把人家正式工的工位給賣了!!!

而且居然才賣了八百多萬,那可是一個正式工的工位啊!!!!

而且居然還截留信件,截留匯款,負責錄筆錄的兩個公安一腦門子黑線:這貨瘋的吧?

事情很快清楚了,交道口派出所管這個事兒的副所長找到陳平安和傻柱:“你們的訴求是什麼?”

傻柱看向陳平安,他不敢自己做主,最主要是他搞不清楚大哥想幹啥。

陳平安沒有在派出所裡找到熟人,乾脆就自由發揮了:“我們的要求不多,首先把他貪墨何雨柱的錢,還回來,並且給予翻倍賠償。

何大清留下300萬現金,再加賣工位的800萬,還有這個月何大清寄回來的匯款。

另外,在賠償之後,還需要派出所給他作出懲罰,否則這事過不去。”

翻倍賠償在這個年月屬於理所應當的訴求,這沒問題,但公安同志有個問題。

“根據易中海的供述,他雖然賣掉了正式工的工位,得到了800萬。

可他前幾天為了幫傻柱進入軋鋼廠後廚,拿出了400萬買了個學徒工的工位。

所以硬要算的話,何大清留下來的300萬再加上賣掉工位的800萬,再減去他給何雨柱買工位時消耗的400萬。

現在還剩下700萬了,翻倍是1400萬,你們是這個意思嗎?”

傻柱一聽就覺得也沒錯,可陳平安卻不是這麼想的:“那不能夠,不管他給何雨柱買的這個學徒工的崗位花多少錢,都不是我們應該考慮的事情。

我們只知道,他貪墨了柱子他爹何大清留下的300萬,還有賣掉了,本應該是何雨柱的正式工工位,得到了800萬。

至於買學徒工的400萬,算不盡這個數去,這並沒有得到我們的同意,所以花的應該是易中海自己的錢。

我們今天只算,易中海應該退還多少錢,賠償多少錢。

而我的答案是,何大清留下的300萬再加上易中海非法賣掉了本屬於何雨柱的正式工工位800萬,共1100萬。

再加上何大清到了保定府之後寄回來的那一個月的生活費。

全部加起來就是1110萬塊,這是應該退回來的金額。

當然,還有一個賠償,應該也是同等金額的賠償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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