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犯渾可以教,老公作死不用救!》第1章 結婚第七年(1)

作者:星期日不上發條·18小時前

結婚第七年,丈夫東山再起,把當年嫌他窮的白月光接回了家。

六歲的兒子抱著她買的限量玩具,仰頭衝我喊:「我要曼青阿姨當媽媽!」

我直接一巴掌打到他的小臉上:「還換嗎?」

他瑟縮道:「你是壞媽媽,要換!」

我再上去一巴掌,問他:「還換嗎?」

他眼淚掛在睫毛上,委屈得鼻頭都是紅的,說話聲音明顯的變小了:

「要,要換。」

我繼續狠狠的一巴掌給他扇飛:「還換不換?」

「不換了不換了,我不換了,媽媽別打我,嗚嗚...」

丈夫沉著臉問:「你敢打兒子,怎麼不敢打我?」

我把離婚協議和公司審計通知一起推到他面前。

「孩子長歪了還能教,你都爛到根了,我費那勁幹什麼?」

1.

賀崇嶼問我為什麼不打他。

我甩了甩髮麻的手。

「我又不是你媽。」

他臉上的怒氣僵住了。

餐廳裡只剩遙控車輪空轉的嗡鳴。

賀予安捂著臉,哭得一抽一抽。黎曼青送他的遙控車還橫在地板上,車輪空轉,發出刺耳的嗡鳴。

賀崇嶼一腳踢開那輛車。

「桑見微,你瘋了?孩子才六歲!」

「六歲,聽得懂人話,也知道拿別人的禮物來扎親媽的心。」

我蹲下去,和賀予安平視。

「我打你,不對。明天我會陪你去醫院檢查,也會跟老師說明情況。該由我承擔的,我一件不躲。」

他含著淚看我,以為我服軟了。

我拿走他懷裡的兒童手錶。

「你收黎曼青的玩具,答應在爸爸面前喊她媽媽。你也得承擔。」

「遙控車、遊戲機、運動鞋,全部退回。這個月取消遊樂園和生日派對。每天做一件家務,再寫清楚今天錯在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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