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這樣的事情。
我從6歲,做到了現在。
從沒有人,問當年小小的,連灶臺都夠不著的我,會不會。
“好。”
我把鍋裡剩下的東西,全部倒進了垃圾桶裡。
然後給自己泡了一碗泡麵。
接著。
洗碗。
擦桌子。
掃地。
回到房間,屋子的正中間還放著我剛剛找出來的行李箱。
剛剛充滿電的手機震了一下。
HR問我,英國那邊的專案很緊,我下週一就去報到行不行。
我低下頭,回了個好。
我抬起頭,再次打量了一下自己住了二十二年的這間屋子。
不大的房間裡,堆滿了全家人的雜物。
被妹妹淘汰了的鋼琴。
被哥哥玩膩了的遊戲機。
還有被媽媽和爸爸嫌棄過時了的衣服和鞋子。
在這堆雜物裡,勉強有空空間擠下了一張屬於床。
和一張不大的書桌。
我曾經也反抗過。
求爸爸媽媽能不能不要把我的房間當雜物間。
可他們卻說。
“這是我們的家,我們想要把哪間房子當雜物間,就把哪間房子當雜物間。”
“這裡,哪有你的房子?”
這句話,六歲的我聽不懂。
現在,二十二歲的我終於聽懂了。
。家的我是不都來從裡這,來原
。好還
。了開離要於終在現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