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魂照雪》第27章 牆下水眼(1)

作者:圓圓湯sifu·1天前

第27章 牆下水眼一刻鐘前,王府親兵還沒有把陳長庚父女帶往前堂。

陳長庚知道隔壁關著誰。

旁證被送進東偏院時,守卒曾站在廊下對過一次名冊。前面幾個名字他都沒有留意,直到守卒唸了一句:“槐樹巷賣面的,西邊一間。”

阿螢不明白槐樹巷三個字有什麼要緊,陳長庚卻聽得明白。片刻後,隔牆傳來舊木勺輕碰木凳的聲音,他便再沒有懷疑。

關押旁證的舊馬房與他們只隔著一堵磚牆。牆是後來補砌的,磚腳留著一道廢棄的水眼,洞口不過兩指寬,東邊糊了泥,西邊堵著半塊爛木。若不是常年受潮,連這點縫隙也不會留下。

那道水眼也不是此刻才被開啟。

陸漸明被關進來以後,第一次靠牆坐下,便看見爛木邊緣有一道比別處更深的溼痕。他沒有馬上去碰。守卒第一次換腳時,他藉著端木碗,把兩滴冷水彈進泥縫;前堂第一次傳來爭執聲時,他才用木勺柄抵住爛木,輕輕推了一次。

舊泥受了潮,一次只能松下一點。他每次只剝兩三粒泥屑,隨手混進牆根的馬糞灰裡。等守卒第二次從廊下走過,他已經用一根乾草探過水眼,知道這堵隔牆只有一磚厚,洞口向東略微收窄,三寸長針正好能夠到另一邊牆根。

最後,他仍把爛木塞回原處。外面看去,水眼和先前沒有分別;只有他自己知道,那塊木頭已經不吃力,指尖一推便能鬆開。

那時他還不知道這道水眼最後能做什麼。他只是習慣先把能走的路留出來。爛木被推開一線時,縫裡只能看見隔壁不足一尺寬的地面,卻足夠讓他認出阿螢的鞋,也足夠看清她平日坐在牆邊時,布兔垂在身體哪一側。

賣羊湯麵的攤主坐在西邊牆下,腳邊放著王府發下來的舊木碗,碗裡擱著他從攤上帶來的木勺。

方才傳令兵經過廊下時,提過一句“北使驗人,只到側門”。聲音不高,旁人只當王府終於要問陳長庚。攤主卻知道,布兔腹中藏著東西。阿螢若抱著它去見一群專為信物而來的北使,無論對方認不認得,他都不打算賭。

他不能隔牆提醒陳長庚,更不能讓阿螢知道有人要從兔腹裡取東西。大人知道秘密,尚且會忍不住護住袖口;孩子若知道,別人只須看她把兔子抱得有多緊,便能猜到東西藏在哪裡。

所以阿螢只能真的不知道。

同屋兩個腳伕正貼著木柵往外看。守門的王府門房抱著膝蓋,低聲唸叨自己只是認過一個人,不知為何也要被扣來。沒有人留意牆根,更沒有人留意攤主從地上撿起了兩根乾草。

他把草莖掐成長短兩截,指腹捻了幾下,便折出一隻極小的草蟲。兩條長腿,一對短鬚,做得並不精細,只要輕輕一彈,便會往前蹦半寸。

兩條草腿的根部被他反擰了一圈,落地以後還會藉著那點回勁再彈一下。第一次是給阿螢看,第二次才是引她轉開眼睛。水眼離她平日坐的牆角有多遠,布兔從臂彎滑下時大概會落在哪幾塊磚上,他借那道窄縫已經看過許多次。

隔壁,阿螢一直貼在陳長庚身邊。

她被帶進王府以後便沒有再哭,只是外面每響一次腳步,她都要抬頭看一眼門。布兔被她夾在臂彎裡,藍耳朵露在外面,肚腹朝著牆。

陳長庚背靠磚牆坐著,傷肩上的布已經滲出一層暗紅。他聽見隔壁有人挪動木勺,卻沒有回頭。舊馬房裡關的都是被帶來問話的人,碗勺碰地原本再尋常不過。

東廊很快來了腳步。

兩名親兵,一名年長女使。三人到了木柵外,卻沒有立刻開門。

守在廊下的親兵先接過調人的腰牌,對過牌角的缺口,又看了上面的朱印。來人隨後隔門點過父女二人,將前堂的命令逐句交代:“王爺要父女到前堂側門。只見人,不上堂。陳長庚手上不解繩,孩子由女使照看。”

舊守卒複述一遍,確認沒有聽錯,才俯身檢查陳長庚腕上的繩結。另一名親兵取出鑰匙,卻仍等在鎖前,要等人犯站穩。女使把孩子護住,才會開門。

這是王府移交人犯的規矩。驗牌。點人。傳令。復令。查繩,一步也不能少。從三人停在門外,到銅鎖真正開啟,至少還有三十息。

陸漸明不需要三十息。

水眼已經鬆開,牆厚已經量過,針也就在木勺柄裡。他真正需要等的,只是阿螢把眼睛從布兔上移開的那十餘息。

陳長庚扶著牆站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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