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個字,而且很可能是在巨大痛苦中寫下的,所以不好做筆跡鑑定,是死者所寫還是兇手所寫都有可能。
如果是死者寫的,那他想必認出了兇手,想要臨死前留下文字指認對方。但相對應的,兇手應該不會允許現場留下這種證據,要麼塗抹掉,要麼在上面再添幾筆篡改,比如【し】字上加個橫,或者【て】字稍加調整,也可以變成【七】。
如果是兇手寫的,那麼這個舉動就富有表演上的深意了,一般來講,兇手還會連續作案,並且繼續在現場留下同樣的符號,既是對自己“技藝”的誇耀,也是一種不言而喻的對公序良俗的挑釁。
警署的辦案人員初步判斷是仇殺,因為即使是喜歡施虐的變態無指向殺人也不會這麼大費周章的跑這裡。想要到達犯罪現場,至少也要穿過院子、樓正門、院長休息室房門這三道門禁,還要躲開好幾處監控。
是的,這家福利院是有監控的,為了服從新出臺的規定,它在走廊、食堂、廚房,院子內外以及各種功能室安裝了可視裝置。
這些裝置雖然因為塞萬的異能事件斷電兩天,停電時間是準確的22:42,但在斷電之前一直在拍攝,並沒有拍到任何可疑人員進入到院長的房間。
所以警署一開始把兇殺案的時間縮小為停電時間的22:42-法醫推斷的24:00。
兇手是趁著門禁和監控因為斷電而無法工作時闖入的————這就說的通了。
但是,“停電後恰好闖入”,這未免太過於巧合了,兇手是提前知道當時會停電嗎?
停電是輸電塔倒塌導致的,連輸電塔都能切斷的傢伙,殺個人又何必繞這麼大的圈子。
如果兇手並不知道當時會停電……雖然穿過門禁、避開監控聽上去難度很大,但也不是不可能完成的事,兇手一定對園內佈局和監控死角及其熟悉,也許之前早就多次踩點還配好了門禁卡,甚至沒準就是熟人作案。
國木田又開始翻看被取出的彈片。
子彈表面有細小的坑窪,應該是鉛溶液直接澆鑄而成的,如果兇手使用的是自動手槍,子彈做的這麼糙,打出去會有大問題。這樣推測的話,兇手用的大機率就是左輪手槍,作為相當古老又經典的熱武器,它對彈藥的包容度很高,無論是半金屬彈和半切紙彈,空尖彈或是圓頭彈都可以。
可更大的疑問又來了。
左輪手槍聲音極大,這種自由裝添彈藥的老式槍型,彈巢和槍身有縫隙,在槍i口裝消音器不會起到任何作用。
為什麼這麼大的動靜,沒有一個人聽見?
一槍也就算了,睡夢中的人沒準當成打雷了,但是那是整整五槍啊,而且福利院那麼多的孩子和大人,甚至還有值夜班的保安,都沒有聽到嗎?
這也是警署認為此案有異能者參與的原因。
———但想要達到某一種效果,能用的異能卻並不唯一。
比如,同樣是達到【沒有人聽見】這種現實,可以是將聲音隔離的異能力,也可以是將音源轉移的異能力。可以是調整聲波的異能,也可以是讓所有人失憶的異能。
再過分點,甚至還可以是個空間型異能,這樣的話,停不停電都無所謂,他可以直接無視掉任何門禁和監控,直接出現在院長休息室,把整個房間拽到另一個燈光大亮的地方,再從某個博物館裡找到古董槍,作案後再把房間歸位。
要真是這麼破案,那就天下大亂了。
世上的異能力有那麼多,甚至還有異能者能做到抹去作案痕跡,只留下一個犯罪完成的結果。
……
國木田定了定神,腦海中回想起一個大大咧咧的聲音:“世上那些難以偵破的案件無外乎兩種情況,一種是性質尋常、但犯罪手法複雜,還有一種是犯罪手法簡單,但性質不尋常。在分析細節之前,要先想清楚是哪一類,然後從簡單的地方入手。”
眼下這種,應該算是案件尋常但手法複雜的。
那麼,是否不應該對異能力本身考慮過多,只抓住現象,從【七】這個字的線索入手呢?
不是【六】,也不是【八】,而是【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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