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線切回內城。
庚申區行政署辦公大樓,副署長辦公室。
屋裡打著二十六度的恆溫空調,角落裡擺著幾盆名貴的綠植。
跟零號防區那能把人凍掉下巴的冰天雪地比起來,這裡頭暖和得讓人發睏。
會客區的真皮沙發上,坐著一女一男。
正是老街紅磚廠那天晚上,蘇巖從大彪槍口下放走的那對母子。
女人頭髮打綹,裹著件不合身的舊棉襖,縮在沙發角落裡,眼神驚恐地盯著光可鑑人的大理石地板,連大氣都不敢喘。
旁邊那個七八歲的小男孩,正抱著一隻肥得流油的燒雞,狼吞虎嚥地撕咬著。
他吃得太急,噎得首翻白眼,女人趕緊哆哆嗦嗦地端起桌上的熱水杯往他嘴裡灌。
辦公桌後頭,李明遠靠在老闆椅上。
他五十多歲,頭髮梳得一絲不苟,抹了髮蠟,身上穿著件剪裁極其貼身的中山裝。
手裡端著個紫砂壺,正慢條斯理地颳著茶葉沫子。
“慢點吃。鍋裡還有。”
李明遠吹了口茶,語氣挺和藹。
男孩嚥下嘴裡的雞肉,滿手是油,抬起頭,那雙眼睛裡透著股在這個年紀不該有的野狗一樣的兇光。
李明遠放下茶壺,衝站在旁邊的秘書偏了偏頭。
秘書會意,從公文包裡掏出一件黑色的作訓服外套,“啪”地一聲扔在男孩面前的地毯上。
這件衣服肩頭的位置,用白線繡著一行字:第七編外稽查隊。
“認得這身皮嗎?”
李明遠看著男孩,問了一句。
男孩的動作停住了。
他死死盯著地毯上那件衣服,胸口劇烈起伏了兩下。
“認得。”
男孩咬著牙,聲音從牙縫裡擠出來,“那天晚上,衝進院子裡殺人的,就是穿這種衣服的。帶頭的那個人,穿了件破軍大衣,他手底下的人喊他‘巖哥’。”
“他還用槍指著你了?”
李明遠挑了挑眉毛。
“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