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螢螢眾生》第3227章 行(2)

作者:小敘·2024-06-27

主要約束的就是我,字字句句全是對我的管制壓迫!

比方說我婚後不能毫無道理的對他提出離婚,每提一次,就罰一次錢!

罰款金額還寫的清清楚楚,四萬!

嗯,這大神婚後不但不分我錢,反過頭還要罰我錢!

再者‘毫無道理’這四個字的評判標準是什麼?

誰去評?

哦,後面的括號裡寫了,丈夫是評委!

這不妥妥是坑嗎?!

那假如我吵架的時候上頭說禿嚕嘴了,要離婚,要分手!

是不是隻要孟欽咬死了我在‘毫無道理’,回頭我就得交罰金?

四萬呀!

他這錢也太好掙了!

回頭他也不用上班了,天天找茬兒跟我吵架唄。

一回四萬,一個月下來他輕飄過百萬!

幹啥?

軍訓啊!

這生活對我來講也太水深火熱了!

“這條我不滿意,一不公平,二不公正。”

我指了下那條不能提離婚的條款,看到下一條更是擰眉,“這條也不行,在婚姻期間,妻子如果精神或是身體出軌,要對丈夫進行鉅額賠償,賠償金額是四千......哦不對,這是多少個零......個、十、百、千、萬......億?孟欽,我出軌的話得賠你四個億?你瞅我像不像四個億?!”

瘋了啊!

可敢要了你!

這是結婚還是結仇?!

我到底是嫁人了還是又進了看守所!

不!

看守所還有人權呢!

時不時的還能出去放個風!

他這可倒好,跟我玩兒上說一不二了!

以後他在家叫我名子的時候我不是都得喊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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