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沒有在這種情況下抱怨一句,只是默默地工作著,無論是當時還是現在,我們只是想把日子過好。
兵來將擋,水來土掩,至今還沒有橫屍街頭,我很知足了。
“啊!”她在電話那頭驚叫一聲,也嚇了我一跳。
“啊?”我不解,“咋了?”
“還有十分鐘十二點!”她叫道,“我差點忘了!”
“忘了……?”我頓了頓,“忘了什麼?”
“你在家嗎?”她又問道,“在家的話你現在站起來,快快快!”
“站起來……?”我舉著手機,緩緩站起身,不知她到底在搞什麼名堂。
“對!開門去!跑步!”
“啊?”
“哎呀,照做啊,馬上來不及了。”
“好……”我整理了一下衣裳,穿上鞋,舉著電話出了門,“我現在出來了,要做什麼?”
“下樓!”她笑著說道,“時間還剩一點,但肯定來得及!”
不管我在外面看起來有多麼難以接近,可在她面前我總會放下所有防備。
“我下來了……”我氣喘吁吁地說道,“到底咋回事?”
“豐巢!”她笑著說,“快遞櫃!裡面有我給你買的禮物!我告訴你取件碼,快!跑步!”
“哈哈……”我苦笑一聲,“一個快遞搞得跟世界末日一樣。”
“如果你沒在生日的時候收到,那可真是世界末日啦。”她笑著對我說道,“還好啊……還來得及。”
“咱們不是說好了,為了省錢買房子,以後生日都一切從簡了。”我一邊檢視這手機上的取件碼,一邊抬頭尋找著櫃子,“怎麼又給我花錢?”
我和她早就過了甜蜜戀愛的年紀,現在就算情人節、生日、七夕、聖誕全都沒送禮物,也很難動搖對方在自己心目之中的位置。
“沒花幾塊錢。”她說道,“兩個人分開太久了,怕你變心,給你個好東西。”
我被她逗樂了。
當一個人努力在社會上摸爬滾打來生存的時候,通常來不及變心。
我拿出了那個快遞,分量很輕,不確定裡面是什麼東西,只感覺她應該沒花太多錢。
“是照片。”她輕聲說道,“前陣子我想把我的舊手機賣掉,翻來翻去,從裡面找到了我們剛認識時候拍的一張照片,這可是絕版哦。”
我聽後微微一頓,將電話用脖子夾住,三下五除二拆開了快遞的包裝,裡面果然是一張我和她的合影。
照片裡她噘著嘴做著鬥雞眼的表情,看起來格外活潑,而我則一臉苦笑的在一旁盯著她看,眼中滿是寵溺。
這照片在黑夜裡,被拿在陰暗的我手中,只感覺光芒西射,將整個城市的夜空都渲染上了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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