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嘴巴子掌自己,媳婦我真改了》第2062章 張思之不是只寫對賴毛有利的話(1)

作者:沃愛吃肉肉·4個月前

第2062章

張思之不是隻寫對賴毛有利的話,而是把兩種意見都擺出來,再一條一條地分析:什麼叫投機倒把?法律上是怎麼定義的?賴毛的行為,到底符不符合?

趙振國在旁邊看著,忍不住說:“你連這都寫進去?這不是對賴毛不利嗎?”

“這不是找麻煩。”張思之頭也沒抬,“申訴書不是宣傳單,不是光說好聽的就行。法院的人看到有人覺得賴毛該判,他們才會認真看我的反駁。你要是不提,他們自己也會想,難道所有人都覺得賴毛無辜?那不是更假?”

他頓了頓,又說:“而且,那個大爺說得對,票證就是規矩,繞過票證就是犯法。但問題是,規矩本身合理嗎?買塊手錶都要憑票,票還不夠用,老百姓不找門路怎麼辦?這不是賴毛一個人的問題,這是制度的問題。”

趙振國聽著,若有所思。

這個張律師,果然不簡單,挖到稠的了。

凌晨兩點,申訴書終於寫完了。張思之從頭到尾讀了一遍,改了兩個字,然後把鋼筆帽擰緊,放在桌上。

“明天,”他說,“可以去法院了。”

趙振國看著那份申訴書,厚厚一摞,至少十幾頁紙。跟之前那個薄薄的草稿相比,簡直像是兩份東西。

“張律師,辛苦了。”

張思之靠在床頭,閉上眼睛。

“不辛苦,法律工作,得拿出東西來,實實在在的東西,讓法院的人沒法裝作看不見。我還得知道反對的人怎麼說,知道他們為什麼覺得賴毛該判。知道了,才能反駁。這幾天,我聽到了兩種聲音,一種說他是好人,一種說他犯法就是犯法。兩種都得聽,兩種都得寫進去。”

他頓了頓,又說:“而且,這些東西,小川也能用得上。”

陳小川坐在床沿上,翻著張思之白天抄回來的案卷筆記。

“你這些程式上的問題,加上街坊那兩種聲音,寫出來就是一篇好文章。”他把筆記本合上,“光憑這份申訴書,縣法院要是還敢駁回,那就不是賴毛一個人的事了。”

三個人沉默了一會兒。窗外的縣城很安靜,偶爾傳來一兩聲狗叫。

趙振國忽然說:“張律師,你覺得......有用嗎?”

張思之睜開眼睛,看著天花板。“我不知道。但有些事,做了才知道有沒有用。”

第二天一早,張思之一個人去了縣法院。

他沒有找任何人打招呼,沒有託任何關係。他就像每一個普通的申訴人那樣,走進法院的大門,在信訪接待室的視窗前排隊。

輪到他時,他把那厚厚一摞申訴書遞了進去。

窗口裡面的人翻了翻,抬眼看了他一眼。

“你是律師?”

“是。”

裡面的人又翻了翻,沉默了一會兒。然後他把申訴書放在一摞材料的上面。

“放下吧。我們會審查的。”

張思之知道,這摞材料,可能很久都不會有人再翻。但他還是說了聲謝謝,轉身走了。

。旁一在站國振趙,菸邊牆在靠川小陳,門大院法了出

。問川小陳”?了去進遞“

”。了去進遞“

”?說麼怎們他“

”......了你該,看人有會不都期短是怕,西東這“,門大的院法眼一了看頭回之思張”。麼什說沒“

”。了去上發該也,參份那我“。了掐煙把川小陳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