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繡盛唐:我的父親是李世民》第2811章 見過狠的(1)

作者:大王叫我來吃齋·2025-06-11

第2811章

見過狠的,沒見過對自己狠的,李承乾這是一刀接一刀地往自己身上招呼。

孫伏伽那般剛直的人,為了維護律法的公正,他也只要求個首惡必誅而已。

李承乾卻是一刀下去,要把東宮所有涉案的人員全部斬首。

這就完了嗎?不,人家還上了一份請罪書。

請罪書僅僅只是一份辭藻華麗的檢討嗎?不,是真真正正的請罪書,人家自請罰俸三月,斷絕酒肉歌舞三月。

還有不到十天就過年了,他這就等於是宣告一聲,年你們過吧,本太子就不參與了。

齊忠拿著太子的請罪書,走到御案旁,彎下腰剛要輕輕地放下,李世民一擺手,淡淡地吐出一個字:“念!”

齊忠捧著奏章、躬著身子,向後退了兩步,站在龍椅旁,悄悄地清了清嗓子,便大聲地念了起來。

“臣承乾昧死上言:臣以庸劣,忝居儲貳,本應夙夜兢惕,以副君父之望。

然御下無方,致使左右監門率盧武、張虔達等,恃寵驕縱,僭越兵權,侵擾百姓,毀損國法。此皆臣之過也,非諸臣之罪。

國法森嚴,不可因人而廢。今臣請:

一、盧武、張虔達矯令調兵,劫掠坊市,罪無可赦,當明正典刑,以儆效尤。

二、左衛率李安儼失察瀆職,當革職查辦。

三、其餘涉案將校,皆依律嚴懲,絕不姑息。

臣身為儲君,不能約束部屬,上負君父,下愧黎民,罪責深重。

伏請陛下:

一、罰臣俸祿三月,以示懲戒。

二、令臣閉門思過,斷絕酒肉歌舞三月,以自省愆。

三、臣願於東宮設諫鼓,凡臣有過,許臣屬直諫,臣必虛心受之。

臣深知,儲君之責,非止於承繼大統,更在於正己率下,以安社稷。

今臣自請嚴懲,非為沽名,實為明法度、肅綱紀,使天下知朝廷無私,國法無偏。

伏惟陛下聖鑑,臣承乾誠惶誠恐,頓首再拜。”

金鑾殿內落針可聞,唯有齊忠唸誦請罪書的聲音在樑柱間迴盪。

當最後一個字音落下,殿角銅漏恰好滴盡最後一滴水珠,發出“咚”的一聲悶響。

長孫無忌紫袍下的身軀微微一震,他分明看見太子垂落的廣袖在輕微顫抖,可那清瘦的脊背卻挺得筆直,像一柄出鞘的劍。

齊忠唸完把奏章一合,悄悄往袖子裡一塞,抱著個拂塵,低眉眯眼地退回到自己的位置上。

李泰一直抬頭看著齊忠,總感覺他念完李承乾的請罪書之後,似乎是露出了一絲讚許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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