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1章
孫森的現金帶的不夠多,我估摸著也就4萬左右。
那麼剩下的錢,極大機率是用金條來替代。
不是壓軸的拍賣品最後的交易價格都來到了二十多萬,最後一件的價格我估摸著可能都要翻倍。
這也就意味著,孫森這次來,至少攜帶了價值二十多萬的金條。
雖然說金條的體積要比人民幣小很多,如果孫森皮包當中裝的不是錢,而是金條,那麼體積或許還大差不差。
但孫森秘書提皮包的感覺,根本不像是提著沉重的黃金,她的手都可以虛握,怎麼可能拎著的是黃金呢?
況且,單單看皮包底部的下墜程度,裡面裝的也不是重物。
顯然,金條另在他處。
孫森和他秘書的身上也不可能裝得下價值二十來萬的金條。
那麼金條還能在哪裡呢?
拍賣行並不提供儲存功能,沒有所謂的儲物櫃提供給各位客人,那麼金條就只能在其他地方。
比如說車上。
實際上,我根本不知道孫森是不是開車來的,完全就是猜測。
我想他一定是開車來的,為什麼這麼猜?
我一直信奉一句話,什麼樣的人,做什麼樣的事兒。
就拿孫森舉例,他人到中年,雖然不知道做什麼行當發了家,但是那一股子暴發戶的氣質,擋都擋不住,而且比較注重外在,儘可能的顯擺。
就比如說他的那個年輕貌美的女秘書,除了當花瓶,就是當花瓶,真想在工作上能給他有什麼幫助,乾脆就別考慮了。
這樣的人,哪怕不是暴發戶,一定是走到哪裡,招搖在哪裡的那種。
他出門會打車?會坐公交?
別逗我笑了,百分之一百開車啊,是秘書開還是司機開我不清楚,但絕對是有車的,而且還不能是老車,絕對是市面上最好,最俏的。
以他經常參加拍賣會的底蘊來看,買車的錢,對於他來說,都不叫個事。
金條說不定就在他的車上。
坐著電梯,下了地下車庫。
大樓的車庫在地下,有兩個執勤的保安在保安亭內,一個在喝茶,一個在看報。
見車庫來了人,他們倆才放下了手上的活,朝我投過來了視線。
這倆保安可比絕大多數的保安負責多了,我能感覺到他們的目光就一直在我身上,沒有離開的意思,頂著兩人的目光,我徑直朝前走。
開車的鎖,對於我來說,是再簡單不過的事情,走到車門邊,開鎖上車,假裝拿點東西,再關門離開,任這這倆保安絕對發現不了任何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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