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冥妻》第224章 往事上(1)

作者:破馬章飛·2025-02-28

法官接著說道:“餘小光的罪名是謀殺,當時的證據確鑿,人證物證具在,辯方律師認為當時餘小光是屬於先被侵害的一方,拿起武器自衛屬於正當防衛,不過這個餘小光曾經先後有兩次入獄經歷,而且這小子無業,靠這幫別人收賬過活。

也就是說當時很有可能是他故意激怒被害人攻擊自己,從而實施犯罪的,這是利用法律為自己脫罪的行為,人民陪審員和我一直認為他有罪,判處他死刑立即執行。

後來他的家屬提起上訴,但因為證據不足被我駁回了。我也是按照法律辦事,我問心無愧,我不過是做了一個法官應該做的。”

我記得當時這個案子被媒體炒的沸沸揚揚。

這個案子在媒體還有另外 一個版本,餘小光是刑滿釋放人員,和妻子苦苦開了一個小店維持生計,開店那一帶治安不是很好,總有混混來店裡收保護費。

一次甚至還對他的妻子動手動腳,餘小光拿起水果刀連桶三人,兩人當場斃命。如果定個防衛過當什麼的還有情可原,但死刑對這個案子來說,是有些教條主義了。

網路輿論幾乎成了一邊倒的趨勢,都是向著餘小光一方的,而庭審的法官卻一意孤行的判處了他死刑...

我也沒多想,一句話就脫口而出:“你真的和餘小光過去不認識嗎?”其實我本可以將話說的更加圓滑一些的,或許更明智的乾脆閉上嘴。

法官斜眼看著我,耷拉的眼皮將眼睛眯成了縫,冷冷的看著我說道:“不。在那之前從不認識!”

這老傢伙分明就是在撒謊,我心裡這樣想,嘴上卻沒再說什麼。

“小夥子接下來說說你吧!”法官果然對我的話有了芥蒂,馬上就將矛頭指向了我。

到目前為止有兩件事是可以確定的,我的事和安思聰的都是事實,以此推論其他指控也未必就是空穴來風,但即便如此誰又有勇氣將自己的罪行公之於眾呢?

想到這我說:“我沒什麼好說的,我們在一次出行時不幸和另外一輛車撞上了,後來那輛車就起了火,車裡的幾個人都被燒死了,就這樣!”

“那幾個人你認識嗎?”法官說話時目光凌厲的看向我,就如同在看著被告席上的罪犯。

我被他盯得實在有些不舒服,沒好氣的說道:“不認識,而且當時開車的不是我!”

“是這樣!”法官點燃了一隻雪茄,然後咳了幾聲,接著聲音越來越大,我們也都跟著緊張起來。法官站起身拿出手帕,掩著嘴劇烈的咳嗽。

“不會是中毒了吧?”孫長青冷冷的說道。

“天啊!怎麼辦?”田翠翠有些慌神。

法官董稍稍穩定片刻,衝我們擺了擺手,將手帕塞回褲兜,我卻見到灰色的格子手帕上竟然粘上了殷紅的血跡。法官董光自己也意識到了這點,說道:“嚇到你們了,實在是不好意思,這只是一點紅酒,我咳嗽是老毛病了,吃了藥就沒事了!”說著將兩片白色藥片放進口中。

藥劑入口他果然就不怎麼咳了,董光調整情緒,問道:“王強對於你的指控,你有什麼要說的嗎?”

醫生似乎對那段往事很是厭惡,五官都要擰在了一起,說道:“那是我的一個病人,當時我在省協和醫院做主治醫師。那個人當時是因為錯過了手術的最佳時機,送到我這裡的時候已經晚了。在我們這醫患關係不就是這樣麼,治好了是我們應該做的,要是一旦出了什麼事就都是醫生的責任。然後家屬就到醫院來鬧,最後不過就是為了那麼點賠償金嗎!

不過我也因此受到了院方的處分,現在已經淪落到了婦科醫生,真不知道那個叫方總的為什麼還要把這件事翻出來,他究竟是要想幹什麼?”

法官董光吧嗒口雪茄,沒有吭聲看向文洪興。

文洪興面漏不屑,忽的站起身:“你以為你是誰呀老頭兒,我沒什麼好說的,明天船一來我就離開這兒,抱歉了各位,不陪你們玩了!”說著就獨自走回房間。

董光看著文洪興的背影說道:“我覺得大家起碼要將事情弄清楚,而且既然對方是有備而來,就不會這麼輕易讓我們離開!你們覺得呢?”

房間再次陷入沉寂。

田翠翠率先清理清嗓子,說道:“我…我沒殺人。當時那件事發生的時候,我在小學擔任班主任的職務,一次春遊我帶領班上的同學去海邊郊遊,我們爬上了一塊礁石,由於不懂潮汐的規律,我們所在的岩石被潮水包圍了,那個孩子自己主動要游回岸上求救,當時我沒能攔下他。後來風浪太大,那個孩子沒游出多遠就溺水了,我當時為了救他也差一點就淹死了,關於這點當時的班上同學都能證明!”

“我有些不舒服,回房休息你們聊吧!”孫長青說著也起身離開了。

”!上家人在是竟畢,法辦有沒也我點這於對,聞傳的輩晚害陷角搶為因我了有就也界外,了沒也人禍車場是,外意了出就娘姑小個那著接,我的歷經定一有了用啟是還後最演導以所,片劇的藝文偏部一是影電部那但,勢優有我比都齡年和貌樣的時當然雖,娘姑小的廬茅出初個一有還的會機有樣同我和,一之人選候是我,員演選挑影電年一那“:道說,沫吐口了嚥的覺自不,聰思安的旁一在躺看了看來起站

。道問法”?嗎些細詳得說能還事的你,勇趙“

”!他害要過想沒的真我。了及不來經已院醫了到過不,的院醫了到背著揹路一我是還,病犯裡家在天那,出腦次一過有且而,病臟心有就來本霞惠劉“:道說,上的裂乾經已勇趙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