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
“那就送你了。”
若若開心地一蹦一跳地走了。
我發現,我真是變了。
以前,顧言之隨便送我的東西,我都當作寶貝。
比如,有一次下班很晚,我們從言棠後面的林蔭小路中走過去,小路兩旁種的都是高大的銀杏樹,正值秋天,地上落滿了黃色的小扇子一樣的銀杏葉。
顧言之就撿起了一片順手遞給了我,然後我這個傻子就像個寶一樣把葉子拿回家,夾在我最喜歡的一本書裡。
有次家裡許嬸給我整理書房,把那本書放到別處了,我沒找到我的樹葉,跟許嬸大發雷霆。
那是我從小長那麼大,和家裡人第一次發那麼大的火,把許嬸嚇壞了。
後來冷靜下來,我發現我真是狗。
有一次我把樹葉拿給顧言之看,他問我是什麼。
感情人家早就忘掉了,只是隨手遞給我一片葉子,我就當做稀世珍寶。
這種事情數不勝數,比如有次我們一起吃火鍋,我披散著長髮,他問服務員要來皮筋幫我把頭髮綁起來。
於是,那枚皮筋也成了我珍藏的寶貝中的一員了。
我有一個盒子,裡面都是我認為顧言之愛我的證據。
用小泗的話來說,送給撿垃圾的他們都不會要的。
現在想一想,我那時候真是傻啊。
所以,一枚隨手買來還帶有目的性的胸針,我不會當回事。
我去洗手間,出來洗手的時候,剛巧溫採音也在盥洗臺洗手,也不知道是有意還是無意。
我不怕她會對我怎樣,如果她真對我的孩子下手的話,顧家人真的會拆了她的骨頭。
溫採音還沒瘋狂到這個地步,她不敢。
她慢條斯理地洗手,慢條斯理地用紙巾擦乾淨手。
她動作做的那麼優美,我很難不看到她無名指上的閃瞎人眼的鑽石戒指。
上次來顧家還沒見過這枚戒指,見我看了兩眼,正中她下懷。
她高深莫測地跟我笑笑,什麼都沒說,用戴著戒指手撩了撩頭髮。
她的舉手抬足無不在告訴我,這枚戒指是顧言之送給她的。
呵,出差的顧言之,送了溫採音一枚鑽石戒指,卻送了我一枚水鑽的胸針。
而且,鑽戒的意義是什麼,三歲小孩子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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