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強不想回家,去當地一家連鎖酒店開了個房間。
晴安把國強送到酒店後,中間兩個人發生了什麼,就跟羅生門一樣,個人有個人的說法,但事情的結果卻是一致的。
之前就說過,明子在國強的手機裡安裝了定位,所以當明子看到國強到本地酒店開房的時候,連忙帶著七大姑八大姨衝到那家酒店“捉姦”。
國強和晴安被湧進來的七八個人團團圍住。
明子的姐姐抓著晴安的頭髮把她扒到只剩內衣褲,然後其他親戚不停拍照。
這件事國強解釋不清的是當時的他光著身子。
國強的解釋是他在洗澡。
可這種解釋怎麼會被明子認可,明子眼睛通紅,胸口的煩悶竟在這場聲勢浩大的“捉姦”活動中宣洩而出,她終於找到自己想要的東西。
國強的媽媽過來,看到這個情況,首先去護住晴安。
這個舉動在明子看來,顯然就是偏袒,她更認為國強一家都是沆瀣一氣。
鬧劇之後,晴安被婆家的人帶走,國強回到明子家要提離婚。
可偏偏在這個時候,明子不同意離婚了。
國強不懂:“你搞這些不就想離婚嗎?”
“我不想離婚,我想要你和那麼女人斷了,迴歸家庭。”
“我說了她是我妹妹!”國強惱怒地說。
“妹妹?”明子斜眼瞟他,“你媽說是她乾女兒,你說是妹妹?什麼妹妹?乾妹妹?”
國強忍無可忍地打了明子一巴掌。
明子哭叫著報警,又把事情折騰得人盡皆知。
這次談判再次不歡而散。
後來國強又和明子談過幾次離婚的事,但明子始終堅持不同意離婚,要和國強好好過日子。
“行,你說,怎麼叫好好過日子?”國強妥協,“我保證再也不聯絡晴安,可以不可以?”
“你把房子寫我一個人的名字。”
明子這邊提到的房子有兩套,都是國強的婚前財產,一套就是他們現在在居住的,另外一套小戶租在外面。
國強猶豫了一會兒後同意了。
明子又讓國強寫保證書,國強也寫了。
現在夫妻居住的房屋沒有貸款,過戶很快,國強也帶著明子去辦了過戶手續。
但是另外一套小戶就比較麻煩,上面還有貸款,是國強的公積金在還,除非要一次性把全部貸款都還清才能過戶,所以國強暫時就沒把房子過給明子。
明子一直催促國強把貸款提前還清並過戶,但國強手頭上並沒那麼多錢,他以前的工資都是交給明子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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