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苗顯然沒想到我已經知道這件事,她有些驚訝地說道:“律師,你已經知道了,對不起,我們不是故意隱瞞你的。”
“你們這樣操作風險非常大,如果衛圍提重婚……”
“律師,等這件事結束,我會出國,再也不會回來了。”
“什麼?”
“我大伯找人查過了,衛圍這次鬧大了,他肯定會坐牢,等他出獄的時候,我已經在國外了,隨便他告我重婚還是什麼,我不回國,他能把我怎麼辦?”
“你嫁給宦宸的目的就是為了出國?”我恍然大悟。
“嗯,宦宸簽了一家國外的航空公司,可以辦綠卡,家屬也一樣,只要我和他結婚超過兩年,他就可以跟公司申請。”何苗坦率地承認道,“這是宦宸跟我大伯提的,他一直覺得對不起我姐和我,知道我碰上這件事,在國內肯定呆不下去了,就建議我大伯把我送出國,他可以幫忙。”
“可是你的緩刑考驗期可能要三四年,這段時間你不可能出國啊。”
“律師,你放心好了,我大伯託人都問清楚了,現在衛圍是以涉嫌故意殺人被刑事拘留的,就算不判死刑也要十年以上,等他出來,我早在國外了。”何苗信誓旦旦地說道。
我想起那次我跟劉隊說的事,或許是劉隊已經把衛圍列為車庫瓦斯殺人案的犯罪嫌疑人,所以何苗才會打聽到這些?
可衛圍的問題不光光是故意殺人啊,他至少還有非法拘禁和組織賣淫兩條罪名,難道是何苗的大伯在打聽的時候遺漏了?
如果按照這個方向考慮,何苗的做法還真有可行性,畢竟重婚罪在我國屬於刑事自訴案件,司法機關不至於因為一起刑事自訴案件啟動引渡程式。
但我心中總覺得隱隱約約的不對勁。
第二天一大早,霍律師就開車帶我去看守所會見,我以為我們來得很早,沒想到隊伍早排起來了。
好在關押女嫌疑人的看守所會見律師並沒那麼多,但我們還是等了大約半個小時才進到會見室。
隨著鐵柵欄後面的鐵門開啟,潘香花穿著橘色的馬甲,手上戴著手銬,腳上拴著繩子,緩緩的挪進來。
管教讓潘香花落座後,扣上椅子上的蓋板,然後便出去了。
潘香花等管教離開,眼淚一下就出來了。
“你穩定下情緒。”我遞了張紙巾進去,卻被霍律師一把抓住。
“律師,看守所裡不允許傳遞紙張。”霍律師指指角落上的攝像頭說道。
“這是餐巾紙。”我無辜地說道。
霍律師還是搖搖頭。
無法,我只能退回到我的位置上。
霍律師開啟電腦,說道:“潘香花,你想見的律師我幫你帶回來了,你也平復下情緒,我這邊先把你刑事上的事情處理了,然後你再諮詢你的離婚問題。”
潘香花用袖子擦擦眼淚,抽了下鼻子點點頭。
我安靜地坐著,聽潘香花把整件事完整地敘述了一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