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保衛計劃》故事三十九:本想酒後竟風流 未曾想非婚生子惹官司(3)(2)

作者:酒釀滾滾·2025-03-03

“劉隊,這是我們社群的居民,這次是送她和她孩子來醫院的。”潘主任連忙過去勸解。

“那為什麼不說清楚。”劉隊鬆開手,從口袋裡拿出警務通:“帶身份證了嗎?”

“忘記,忘記帶了。”崔玉英的嘴唇還在哆嗦。

“身份證號碼和姓名報給我。”

崔玉英翻翻眼皮,逐字說了。

劉隊看著警務通的結果皺緊眉頭,又問:“在醫院的是誰?”

“我,我親戚家的孩子。”崔玉英心虛地說。

“你親戚家的孩子?哪個親戚?孩子多大?”

“這……”崔玉英說不出話。

“如果你解釋不清楚,那就去局裡解釋。”劉隊眉頭越鎖越緊,“還有,通知你的親戚過來照顧孩子。”

“我……”崔玉英知道瞞不住了,她捏著拳頭,鼓足勇氣說道:“警察同志,我老實說,孩子是我撿的。”

“撿的?哪裡撿的?”

“窨井裡,最近小區的窨井蓋總有人撬開,那天晚上我買菜回來,就聽見窨井裡有小孩子在哭,我把她救出來後就抱回家了。”崔玉英抹抹眼淚,“我覺得這個孩子跟我有緣,就收留下來。”

“這也不是壞事,怎麼不跟我們說呀?”

“我怕……”崔玉英看看劉隊,消聲不敢說話。

“是不是怕孩子的父母來找孩子?”

崔玉英點點頭。

“無論孩子父母來不來找孩子,你私自把孩子抱回家的行為本身就是觸犯法律的,這樣吧,你先去轄區派出所登記一下。”

“那,那萬一孩子的父母……”

“如果不是棄嬰,孩子的父母當然有權把孩子帶回去。”

“那如果是棄嬰呢?”

“就算是棄嬰,也要先送去福利院,然後你去福利院辦理領養手續後才能把孩子帶回去。”

“……”崔玉英沉默了。

我知道崔玉英心裡在想什麼,她的年齡和家庭都不符合領養條件,不然說不到她早就去福利院領養一個孩子回來了。

劉隊還有事,就先離開了,臨走時還跟潘主任說:“現在都是獨生子女,遺棄的情況很少,你們街道下屬社群要多留意。”

“沒問題。”潘主任略帶同情地看看崔玉英。

崔玉英見劉隊要走,又叫住他問:“警察同志,最近有人來找小孩嗎?”

“這個要問你們片區民警,我這邊查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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