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上去很是絕望,不管隊長怎麼問,他都不再說話了。
我告訴隊長,找到李淼的具體房間了。
隊長說,他跟我去一趟。
隨後,他安排了老錢繼續對陳博學進行審問,現在案件沒有任何的進展,陳博學這個人還有很大的問題,我們依舊要把他的底給挖出來才行。
當然跟陳博學比起來,我更加傾向於這個,一直出現在各個地方的劉,森才是真正的殺人兇手。
雖然陳博學家裡發現了可被當做關鍵證據的東西,但是陳博學家門壞了,按照我的假設,他們家是可能進去人,把這些東西偷偷的放到他們家裡的。
而且,我們雖然有這些證據,但是卻一直沒有辦法證明陳博學確實和李淼有過實質性的接觸。
此時,按照這樣的猜想,陳博學的這個證據又變得不那麼可靠起來。
我們到了抗龍小區的時候,物業立刻接待了我們,他告訴了我們李淼租住的房間在16樓,我問他知不知道具體租住的資訊。
“這個房子押一付三,當時是簽了一年的合同,不過住戶剛住進來一個月的時間,昨天聽你們說t2死了,我還感覺到很可惜呢。”
“她是一個人租住的嗎?”
物業這時候十分炫耀的跟我說的:“昨天你們問過之後,我就幫你們問了周邊的鄰居,他們說和這個女孩兒一起租住的還有一個人。”
“男人女人?”
物業這時候卻不知道怎麼回答了:“周圍的鄰居都說沒有看過,他們只是說個子不低,但是總是穿著長長的外套,帶著一個大大的帽子,根本就看不清他的臉。”
我拿出照片讓他看一眼是這樣子的嗎?他說可能是吧,他也不太清楚。
很快在物業的帶領下,我們就到了那個房間。
到了房子之後,我們進去的時候都按照正常的流程帶好了防護用具,才進入的房內。
這個房子並不是很大,而且裡面的裝修十分的昏暗,這完全和李淼在他們家的情況不同。
也許在豪宅裡面,李淼所展現出來的樣子是他父母所希望看到的,而她在外面自己租住的房子裡才是她真正的內心的自己。
“這裡面的裝修都是她們自己做的。”物業說到。
我和對物業說:“你放心這房子裡面的任何事情,都和你們沒有關係。”
他這才放心下來,然後就站在門口等著我們。
我們走進了屋子裡面,隨後就聽到了一聲狗叫,有一個小狗從床底下跑了出來,它見到我們,一直在床底下搖尾巴也不敢出來。
屋子裡面很簡陋,一室一廳,能夠一眼看個通透,旁邊是一個很小的廚房,還有一個很小的浴室。
只是我們在檢查的時候,驚奇的發現,李淼這個小小的房間裡面什麼東西都是雙份的。
這就說明,這個房子真的有一個人一直和李淼住在一起。








